昭通市昭阳区烁铭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宋克娜 | 注册资本:8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530602MACA9EM21U | 所属地区:云南省 |
| 企业地址: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凤凰街道办事处海楼路社区居民委员会海楼路267号5楼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云市监昭昭处罚〔2026〕122号
昭通市昭阳区烁铭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于2023年11月1日加盟深圳快学教育软件技术有限公司之后,取名“昭通会计学堂”。于2025年6月20日,该公司自行制作视频在抖音直播间(会计学堂昭通校区)发布视频中宣称:“昭通会计学堂,学完即能上岗!签约百家企业,结业直接内推就业!历年学员考证通过率超90%,毕业薪资涨30%!你还犹豫什么?”的广告内容;该公司发布视频中:“签约百家企业、结业直接内推就业、毕业薪资涨30%”的广告用语是该公司自行制作,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该公司提供2025年会计学堂昭通校区通过名单23人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名单上说明本季学员34人,4人报名未参加线下培训,5人未参加考试),实考人数25人,初级通过率92%,证实历年学员考证通过率超90%的事实。截止我局查获之日,该公司于2026年1月4日检查当天在抖音平台删除了该视频广告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广告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构成虚假广告”第(五)项规定“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其他情形”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违反本法规定,发布虚假广告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两年内有三次以上违法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广告费用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并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建议责令昭通市昭阳区烁铭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处罚如下:
罚款15000.00元
15000.00元
昭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4-1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