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昆明市丽厦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1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张维忠注册资本:5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530100292106877L所属地区:云南省
企业地址:昆明市西山区马街镇明波村鸿运住宅小区6幢办公楼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6-26
(2025)云0112民初7408号
昆明市丽厦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孙*
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昆西消行罚决字﹝2025﹞第0056号
2025年04月07日,昆明市西山区消防救援大队消防监督人员在对公安提示函(昆公西提函〔2025〕0172号)反映的消防安全隐患进行核查时,发现昆明市丽厦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服务管理的鸿运小区二、三组团项目存在:由于物业未履行好消防安全管理职责,建筑内的公共疏散通道内停放电动自行车占用疏散通道,不能保障疏散通道畅通,为不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云南省消防条例》第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该单位在大队指出火灾隐患后立即制定了整改计划,通知住户将单元楼道内公共疏散通道的电动自行车停放到建筑外面和电动自行车保管站,保持疏散通道畅通,并在小区的宣传栏张贴了电动自行车宣传海报,积极采取行动并整改违法行为,该行为属于主动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目前该违法行为未造成严重的违法行为危害后果,为落实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和“放管服”政策要求,应从轻处罚
给予昆明市丽厦物业管理责任公司罚款人民币贰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200.00元
昆明市西山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5-06-1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