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鑫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阳玉平 | 注册资本:2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503235745990757 | 所属地区:广西 |
| 企业地址:灵川县定江镇宝路村委路西村民小组(地号:GB01795)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1-09-29
(2021)桂0304民初5504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桂林分行
赖**
桂林市象山区人民法院
2
2021-04-12
(2021)粤01民终4979号
买卖合同纠纷
广州埃斯顿智能车库有限公司,桂林鑫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3
2021-04-12
(2021)粤01民终4978号
合同纠纷
广州埃斯顿智能车库有限公司
桂林鑫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4
2020-11-19
(2019)粤0112民初7226号
买卖合同纠纷
广州埃斯顿智能车库有限公司
桂林鑫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
5
2020-09-11
(2019)粤0112民初7226号
买卖合同纠纷
广州埃斯顿智能车库有限公司
桂林鑫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
6
2020-08-11
(2020)桂0304民初1843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桂林分行
何**,曾**
桂林市象山区人民法院
7
2020-08-11
(2020)桂0304民初1844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桂林分行
曾**,何**
桂林市象山区人民法院
8
2020-08-06
(2020)桂0304民初1851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桂林分行
蔡*,李**
桂林市象山区人民法院
9
2020-07-10
(2020)桂0304民初604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桂林分行
董**,梁**
桂林市象山区人民法院
10
2020-04-22
(2020)桂0304民初604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桂林分行
董**,梁**
桂林市象山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0-04-23
(2020)桂0304民初604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桂林分行
董**,梁**,桂林鑫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桂林市象山区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3-03-02
2022-08-05
(2022)桂0323执423号
追偿权纠纷
桂林鑫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追偿权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2
2021-11-16
2021-08-17
(2021)粤0112执7567号
其他案由
桂林鑫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执行案件
3
2021-11-08
2021-10-25
(2021)粤0112执6219号
民事
桂林鑫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广州埃斯顿智能车库有限公司民事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4
2021-09-01
2021-04-19
(2021)粤01民终4978号
合同纠纷
广州埃斯顿智能车库有限公司、桂林鑫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5
2021-09-01
2021-04-19
(2021)粤01民终4979号
买卖合同纠纷
广州埃斯顿智能车库有限公司、桂林鑫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6
2021-05-14
2020-12-28
(2020)粤0112民初7227号
买卖合同纠纷
广州埃斯顿智能车库有限公司与桂林鑫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594720.00元
民事案件
7
2021-05-11
2020-12-28
(2020)粤0112民初7226号
合同纠纷
广州埃斯顿智能车库有限公司与桂林鑫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771118.00元
民事案件
8
2021-05-06
2021-04-02
(2021)桂0304执918号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桂林分行、董**、梁**等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9
2020-07-10
2020-04-23
(2020)粤0112民初3369号
车库纠纷
桂林鑫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广州埃斯顿智能车库有限公司车库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10
2019-12-10
2019-11-28
(2019)粤01民辖终2286号
买卖合同纠纷
桂林鑫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广州埃斯顿智能车库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管辖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灵市监处罚〔2023〕28号
2023年3月2日我局执法人员对桂林鑫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位于灵川县灵川大道130号雅云尚城小区正在使用的特种设备进行了现场监督检查,发现该公司有13台在用机械式停车设备超期未检,我局执法人员当场下达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灵市监特令﹝2023﹞第4号)并制作了现场检查笔录,2023年3月3日对桂林鑫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人阳田生制作了询问笔录并提取了相关证据材料。
经查,上述在用13台机械式停车设备(设备代码:4D0010C74201800100、4D0010C74201800097、4D0010C74201800081、4D0010C74201800080、4D0010C74201800079、4D0010C74201800078、4D0010C74201800082、4D0010C74201800083、4D0010C74201800085、4D0010C74201800103、4D0010C74201800102、4D0010C74201800101、4D0010C74201800104)均办理了使用登记证明,上次检验日期为2021.05.17,下次检验日期为2023.02,截至到2023年3月2日已超期未检.执法人员向该特种使用单位下达了指导书,要求该公司立即停止使用未经检验的特种设备。2023年3月7日该公司向我局提交了整改报告,已向广西特检院报检上述13台超期未检的机械式停车设备。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决定对当事人给予以下行政处罚:
1.罚款15000.0元
15000.00元
灵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5-1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