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南宁市老罗百货店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曾清平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450102MA5P86CT2X所属地区:广西
企业地址:南宁市兴宁区南梧路276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南兴市监处罚【2023】309号
经查,当事人店内经营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灶情况如下:1、风火轮 中蔚好太太 节能猛火王, 型号未标明,执行标准:GB16410-2007,生产商:佛山市顾太电器有限公司,售价79元,数量1台;2、中蔚好太太 节能·中国,型号未标明,执行标准GB16410-2020,生产商未标明,售价69元,数量1台。 涉案燃气灶为他人直接上门推销,当事人不能向我局出示涉案燃气灶的供应商资质等材料,无法说明产品的合理来源。涉案燃气灶具均为单灶眼燃气灶,未设有熄火保护装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产品,下同)货值金额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作以下处罚: 一、责令当事人停止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灶,没收2台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涉案产品; 二、处以涉案产品货值金额等值即人民币壹佰肆拾捌元整(¥148.00)罚款,上缴国库; 以上罚款共计人民币壹佰肆拾捌元整(¥148.00),上缴国库。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责令改正上述违法行为。
14.80元
南宁市兴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0-3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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