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骑运物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饶应强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520303MA6DKQR60N | 所属地区:贵州省 |
| 企业地址: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董公寺镇交通村汇康路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汇市监罚[2025]178号
调查认定的事实:1.遵义市骑运物流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8日使用的叉车(产品名称:内燃平衡重式叉车,型号-规格:CPC型-3.5T,产品编号:528100010,生产日期:2019.01,特种设备代码:511010977201950081),未按照特种设备使用要求进行登记及经检验合格。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遵义市骑运物流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与经营者饶应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负责人胡恪均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委托书一份,证明当事人主体资质情况及我局有管辖权。
2.《现场笔录》1份、现场图片2份,证明在当事人经营场所发现未按照特种设备使用要求进行登记及经检验合格的叉车一台。
3.《叉车产品合格证》复印件一份、叉车《增值税普通发票》复印件一份,证明该叉车购买来源、型号及购买日期。
4.叉车操作员何正明身份证复印件一份、《特种行业操作证
》复印件一份,证明叉车操作员驾驶资格。
5.2025年9月9日对胡恪均所作的《询问笔录》1份,证明当事人使用未经检验合格叉车的事实。
6.2025年9月18日对胡恪均所作的《询问笔录》1份,证明当事人叉车的购买来源及违法的事实。
7.情况说明一份,证明当事人落实整改及经营困难的事实。
8.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编号:车11黔C00294(25))、特种设备使用标志复印件各一份,证明当事人落实整改的情况。
9.关于超期办理完成特种设备登记的情况说明原件一份,证明整改日期超期的原因。
10.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业务系统监管信息1份,证明当事人系初次违法。
以上证据和笔录均由当事人签字盖印认可。
罚款0.5万元#
5000.00元
遵义市汇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0-2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