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群安消防设备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王丽君 | 注册资本:300.000000万 |
| 统一信用代码:91370112MA7LH0X959 | 所属地区:山东省 |
| 企业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华山街道盖世物流第二库区盛丰物流28号仓库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6-19
(2025)鲁0321民初3562号
票据追索权纠纷
山东群安消防设备有限公司
山东东岳城建有限公司,淄博中南锦晟产业园建设运营有限公司,山东睿安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桓台县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济历城市监处罚〔2026〕9号
现查明,当事人通过在1688电商平台设立的店铺“山东群安消防设备有限公司”销售消防产品,接到订单后从生产厂家“江西博天新材料有限公司”直接发货快递给买家,涉案不合格产品“1.0m×1.0m ”灭火毯的购进价格为9元/个,“1.5m×1.5m ”灭火毯的购进价格为20元/个,销售的灭火毯产品按每个规格10个起售。2025年9月28日,当事人收到上述涉案不合格产品灭火毯订单,由于买家要求各购买6个,达不到每个规格10个起售的数量,“1.5m×1.5m”灭火毯按10个的金额减(折扣)59.13元,实际销售单价为26.82元/个。“1.0m×1.0m”灭火毯按10个的金额减(折扣)26.87元,实际销售单价为12.19元/个,当事人共收取货款234元。
2025年10月2日,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在1688电商平台销售的上述灭火毯(标称生产者:江西博天新材料有限公司;规格型号 1.0m×1.0m、1.5m×1.5m)进行监督抽查。经检验,手持件及包边材料的阻燃性能项目不符合XF 1205-2014标准,依据《济南市灭火毯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5年版)》,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
综上,当事人销售的上述涉案不合格产品经查证属实的货值金额为234元,违法所得60元。
1、没收违法所得60元;2、罚款234元。罚没款合计294元,上缴国库。
234.00元
历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1-1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