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绍兴市惠真文化用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王建军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30602327857321M所属地区:浙江省
企业地址:绍兴市东方银座大厦内圈商业用房B40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绍越市监处罚〔2026〕106号
当事人系本局登记管辖范围内的企业,为2022年12月31日前经本局依法核准登记设立,应在每年6月30日前依法报送上一年度的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但当事人已连续两年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公示2022、2023年度报告,分别被本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至案发,均未改正且均无法与当事人通过登记的住所取得联系,当事人均未向本局申请办理注销登记。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第一款之规定,属于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所指的违法行为,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作如下处理: 吊销营业执照。
0.00元
绍兴市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2-10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5-07-01
2024年度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绍兴市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
2025-03-31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
绍兴市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3
2024-07-01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绍兴市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4
2023-07-01
2022年度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绍兴市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5
2022-07-01
2021年度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绍兴市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6
2021-07-01
2020年度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绍兴市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7
2020-07-01
2019年度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绍兴市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