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山东宝隆生物材料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冯磊注册资本:2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71300690639943F所属地区:山东省
企业地址:山东省临沂市沂水县经济开发区镇汉江路与唐王山路交汇处西南角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3-12-05
(2023)鲁1323民初6610号
追偿权纠纷
沂水宝隆包装制品有限公司
山东宝隆生物材料有限公司,管**,孙*,齐**,孙**
沂水县人民法院
2
2023-03-03
(2023)鲁1323民初966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山东宝隆生物材料有限公司
刘**
沂水县人民法院
3
2020-12-08
租赁合同纠纷
山东宝隆生物降解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赵**
唐*
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
4
2020-09-02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张*,沂水宝隆包装制品有限公司
孙*,孙**,山东宝隆生物降解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管**,齐**
沂水县人民法院
5
2020-08-12
(2020)鲁1323民初1777号
租赁合同纠纷
山东宝隆生物降解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赵**
沂水县人民法院
6
2020-08-12
租赁合同纠纷
山东宝隆生物降解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唐*,赵**
沂水县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4-10-22
(2015)临兰商初字第1439号
借款合同纠纷
彭**
王子义;田青;山东华辉橡塑制品有限公司;山东宝隆生物材料有限公司;临沂宏华蔬菜食品有限公司;相庆华;沂水恒盛塑业有限公司;张文进
执行文书、拍卖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2
2018-09-18
(2018)鲁13民终6584号
民间借贷纠纷
苗**
苗**
开庭传票
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
3
2017-08-17
(2016)鲁1311民初6166号
借款合同纠纷
临沂市罗庄区阳光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宝隆生物降解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山东众力液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市罗庄区阳光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地方法院公告
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4-02-28
2024-02-20
(2023)鲁1312执2988号
借款合同纠纷
尹**、秦**等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2
2023-07-04
2023-05-10
(2023)鲁1328执异32号
民事
冯*、天元天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称天元天诚公司)等民事执行异议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3
2022-10-29
2022-10-25
(2022)鲁1328执异22号
民事
天元天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称天元天诚公司)、山东宝隆生物材料有限公司等民事执行异议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4
2021-12-17
2019-04-24
(2019)鲁1328执625号
山东宝隆生物降解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9153865.00元
执行案件
5
2020-10-20
2020-08-28
(2020)鲁1323民初1777号
租赁合同纠纷
山东宝隆生物降解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与赵**、唐*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40000.00元
民事案件
6
2020-08-26
2020-08-05
(2020)鲁1323民初3318号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沂水宝隆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张*等与山东宝隆生物降解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等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7
2020-07-22
2016-12-09
(2016)鲁1302民初6414号
民间借贷纠纷
陈**与苗**、沂水天博机械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365500.00元
民事案件
8
2020-06-11
2020-03-31
(2019)鲁1323民初4691号
租赁合同纠纷
山东宝隆生物降解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与赵**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9
2019-12-31
2019-12-09
(2019)鲁1302执6199号
追偿权纠纷
天元天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沂水宝隆包装制品有限公司追偿权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10
2019-12-30
2019-05-29
(2018)鲁1323执恢1421号
民间借贷纠纷
(2018)鲁1323执恢1421号申请执行人山东中宝通典当行有限公司诉被执行人山东宝隆生物降解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沂执法行处字﹝2025﹞第0189号
山东宝隆生物材料有限公司2025年7月3日至违法建设查处期间在沂水县镇汉江路与唐王山路交汇处山东宝隆生物材料有限公司院内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钢结构棚面积976.5平方米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之规定,属于违法建设。
处建设工程造价10%罚款19403.72元(大写壹万玖仟肆佰零叁元柒角贰分)。
19403.72元
沂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10-2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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