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奇台县爱峰平价超市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2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刘凤美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652325MA77QGXA33所属地区:新疆
企业地址:新疆昌吉州奇台县古城北街(北门农贸批发市场)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昌奇市监处罚〔2026〕13号
奇台县爱峰平价超市经营者刘凤美于2014年11月19日办理了《营业执照》,在新疆昌吉州奇台县古城北街(北门农贸批发市场)从事经营活动,当事人于2022年12月15日从“奇台县刘勤粮油调味品店”以3.8元/包的价格购进10包“庆福隆”牌一次性防护口罩(非医用),规格:17.5cm×9.5cm,生产日期:2021年8月2日,有效期:二年,制造商:河南庆隆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并以5元/包的价格进行销售,截止案发时由于当事人在经营活动中无该批次一次性防护口罩(非医用)销售记录记载,故无法确定在有效期内和超过有效期的具体销售数量,只有投诉举报人所提供的证据材料证明当事人在已经超过有效期的销售数量为1包,销售金额为:5元/包。当事人获取违法所得:5元(销售价)-3.8元(购进价)=1.2元(利润)。
1、没收违法所得1.2元;2、处货值金额1倍的罚款:5元;两项合计:6.2元。
5.00元
奇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2-25
2
昌奇市监处罚〔2024〕14号
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1、警告; 2、没收超过保质期限的预包装食品“雪碧”清爽柠檬味汽水7瓶;“零食房”手工花椒味辣片4袋; 3、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
5000.00元
奇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2-2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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