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连浩宇农业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王德新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530827MA6N0Q7C2P | 所属地区:云南省 |
| 企业地址:云南省普洱市孟连县娜允镇娜允村三组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孟农﹝动监﹞罚﹝2026﹞1号
经查,当事人系依法登记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为云南省普洱市孟连县娜允镇娜允村三组,经营规模化肉牛养殖。 2026年6月9日、6月10日,当事人法定代表人王德新亲自申报取得两份《动物检疫证明》,编号分别为53700427248(53头)、53700431390(59头),共计112头肉牛,两批次检疫证明均载明目的地为“云南省曲靖市富源县大河镇大河村”,承运车辆分别为赣CDL758、鲁H75T08,运输费用由王德新承担。以上两批次肉牛交易总额68万元(微信转账383000元、现金297000元)。 上述两批次肉牛分别于2026年6月12日、6月13日实际运至江西省宜春市上高县野市乡交易市场落地,与检疫证明载明的目的地不符。运输途中,王德新接到买主付海平电话告知拟变更目的地后,因利润微薄口头同意变更。 另查明,当事人申报的到达地点“富源县大河镇大河村养殖场”实际并不存在,申报时未尽核实义务。 上述两批次112头肉牛已在江西省宜春市上高县野市乡全部屠宰。
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00)。
3000.00元
孟连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2026-07-1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