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溢合药房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陈建秀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210103MA7F145L3R | 所属地区:辽宁省 |
| 企业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南杏林街10号1-5-1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沈沈市监处罚〔2026〕1723号
当事人自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一直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期限报送公示企业年度报告(连续2年)。且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至今未改正,当事人的相关人员去向不明,无法取得联系,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也无法联系到当事人,目前企业处于失联状态。在调查过程中,沈阳纺织品进出口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1031177202550)、沈阳市新长江胶版印刷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1032410248041)、沈阳裕为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12409963191X9)、沈阳小棒儿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103MAC6CG572W)、沈阳荣笙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103MAC6B6P26A)主动补报了2023、2024年的年报,故拟吊销企业数量变为279户。
吊销辽宁信达传媒服务有限公司等279户企业营业执照
0.00元
沈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5-27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4-07-04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沈阳市沈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