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真自治县洛龙镇鸿福副食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陈国 | 注册资本:0.0008万元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2520325MA6EP9AF8H | 所属地区:贵州省 |
| 企业地址:道真自治县洛龙镇大塘村街上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道真市场监管局市监处[2023]31号
现查明: 2023年2月,当事人从无食盐定点批发企业资质的重庆市涵德商贸有限公司进购食盐5件(40包/件)共200包(500克/包),进货价格为0.7元/包,以1元/包的价格对外进行销售,货值金额200元。至案发时,已销售20包,自用15包,尚有165包待售。当事人进货时未查验供货者的食盐定点批发企业证书,也未向供货者索取该批次食盐出厂质量检测报告和增值税发票。
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 2023年5月17日,本局对当事人经营场所开展执法检查,《现场检查笔录》1份,证明当事人经营场所存在食盐及无法提供食盐出厂质量检测报告和增值税发票的事实。
2. 2023年5月22日,提取当事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确认了当事人的主体资格。
3.2023年5月22和24日,本局对当事人开展询问2次,制作《询问笔录》2份,当事人对该批食盐的进货渠道、价格及数量、货款支付、销售情况作了详细介绍。
4.本局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系统显示重庆市涵德商贸有限公司无食盐定点批发证书。
以上证据均由调查询问(执法、办案)人员、被调查人员签字或盖手印认可。
罚款0.04万元#没收非法财物#
400.00元
遵义市道真仡佬族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6-0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