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桃市向林超市(个体工商户)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向林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429004MA4CN04P0G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湖北省仙桃市张沟镇新里仁口富盟超市对面(原电管站)(自主申报承诺)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仙桃市监处罚〔2026〕606号
经查,当事人所经营的火腿肠于2026年1月3日从仙桃市李时来商贸有限公司购进,并向上家索取了进货票据及检测合格报告。该批次火腿肠共采购了1件,每件内含60根,支付购货款52元;共销售了59根,销售价格是1元/根,剩余1根。据当事人陈述,因店内零售小品种较多,未及时进行清理,导致上述产品超过保质期。上述产品以当事人销售价格认定货值金额为1元,因当事人上述过期食品已被我局扣押,未售出,因此违法所得为0元。...[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五)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之规定,本局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对当事人给予如下行政处罚:没收超过保质期火腿肠1根。
0.00元
仙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7-3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