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米东区捷顺汽配经营部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李红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650109MA7JHMLDXM | 所属地区:新疆 |
| 企业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天兴汽配城临建区E-18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乌市监处罚〔2023〕39号
2023年7月26日乌鲁木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对位于新疆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天兴汽配城临建区E-18号乌鲁木齐市米东区捷顺汽配经营部销售的生产批次为2023年6月25日,标注生产商新疆柯润特商贸有限公司生产的车用尿素产品开展了委托抽样检验,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依据车用尿素产品国家标准(GB29518-2013)判定该批产品为不合格产品,并于2023年8月27日将委托检验报告(NO:2023X-J-NH07623)送至乌鲁木齐市市场监管局。2023年8月28日,我局执法人员对位于新疆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天兴汽配城临建区E-18号乌鲁木齐市米东区捷顺汽配经营部销售的车用尿素产品开展了现场检查,未发现批次为2023年6月25日由新疆柯润特商贸有限公司生产的车用尿素产品。当事人于2023年8月19日收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邮寄的检验报告(NO:2023X-J-NH07623),未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或复检要求,于2023年9月4日经局领导批准立案调查。
经调查乌鲁木齐市米东区捷顺汽配经营部销售的该批次的车用尿素产品2023年2023年6月20日从新疆柯润特商贸有限公司购进,进货时索要了检验报告(NO:2022X-J-NH05295)和进货票据、新疆柯润特商贸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共进10桶,进20L/桶,货价30元/桶,销售价35元/桶。货值金额35元/桶×10桶=350元,2桶被抽样检验,剩余8桶销售,违法所得(10桶-8桶)×(35元/桶-30元/桶)=40元。
决定行政处罚如下:
1.责令停止销售;
2.并处违法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等值以上一倍以下的罚款:350元;
3.没收违法所得40元。
350.00元
乌鲁木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9-1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