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县新望里大酒店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董文仟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03273255402670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望里镇望中西路2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19-10-09
2019-08-12
(2019)浙0327民初6265号
买卖合同纠纷
章**与董**、苍南县望里大酒店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17-12-30
2017-09-07
(2017)浙0327行审711号
苍南县环境保护局与苍南县望里大酒店有限公司行政非诉审查裁定书
行政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苍消行罚决字﹝2025﹞第000052号
主要违法事实:2025年09月05日,苍南县消防救援大队对苍南县新望里大酒店有限公司进行举报投诉核查时,发现该单位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救援机构许可擅自投入使用、营业,属于较轻违法情形。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决定给予苍南县新望里大酒店有限公司责令停产停业,并处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的处罚。行政处罚执行方式: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停产停业,并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款交至苍南农商银行各网点,或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统一公共支付平台扫码缴纳。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的数额。
给予苍南县新望里大酒店有限公司责令停产停业,并处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的处罚
30000.00元
苍南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5-10-2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