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谊县乐心心购便利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张蛟玉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230522MACCJAEH9W | 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
| 企业地址: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友谊县友谊镇迎宾街北新城路西时代新城小区86号楼车库101-102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友谊市监处罚[2023]10号
经我局调查,该店的日常经营由经营者张蛟玉和她母亲共同经营。当事人称是去年从佳木斯地下商城进购带有“舒肤佳”标识的香皂一箱,一箱20盒,进购共花了35元,每盒销售单价为2元,共销售10盒,销售总计20元,未销售10盒,货值20元。上述带有“舒肤佳”标识的香皂货值共计40元。当事人无法提供上述商品的进货票据、进货记录及供货者的许可信息。经商标持有人广州宝洁有限公司鉴定,认定送鉴“样品”非宝洁公司产品,属于侵犯宝洁公司相关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假冒产品,当事人构成涉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行为。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现场笔录一份,证明执法人员在当事人经营场所内现场检查时发现带有“舒肤佳”标识的香皂10盒;
2.张蛟玉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证明经营者身份信息;
3.当事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证明当事人的经营主体资质;
4.张蛟玉询问笔录一份,证明当事人销售涉嫌侵犯“舒肤佳”商标专用权的商品;
5.《友谊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先行登记保存证据通知书》(友市监先登〔2023〕1004号)、财务清单及送达回证一份,证明我局对涉嫌侵权商品采取先行登记保存及侵权商品清单;
6.《友谊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鉴定书》(友市监鉴委〔2023〕1003号),证明我局向商标持有人申请对涉嫌侵权商品样品鉴定;
7.广州宝洁有限公司出具的鉴定报告书、鉴定人员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舒肤佳”商标注册证2份,证明当事人销售侵犯“舒肤佳”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假冒产品;
8.《友谊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鉴定结果告知书》(友市监鉴结〔2023〕1003号)文书及送达回证1份,证明我局已经向当事人告知鉴定结果及当事人对鉴定结果无异议、不申请复检;
9.检查照片8张,证明当事人销售涉嫌侵犯“舒肤佳”商标专用权商品的事实。
罚款0.1万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1000.00元
友谊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9-1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