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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江县洪顺渣土清运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洪育良注册资本:5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30726MA29QXKAX0所属地区:浙江省
企业地址:浙江省浦江县黄宅镇海塘村小界洋小区188号(自主申报)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9-11
(2025)浙0726民初5692号
运输合同纠纷
浦江县洪顺渣土清运有限公司
姚**
浦江县人民法院
2
2025-09-11
(2025)浙0726民初5677号
合伙合同纠纷
浦江县洪顺渣土清运有限公司
姚**
浦江县人民法院
3
2025-08-22
(2025)浙0726民初4487号
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
贾**
浙江兰塘纸业有限公司,姚**,吴**,浦江县洪顺渣土清运有限公司,洪**
浦江县人民法院
4
2025-02-28
(2025)浙0726民初505号
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
贾**
洪**,浙江兰塘纸业有限公司,浦江县洪顺渣土清运有限公司,姚**,吴**
浦江县人民法院
5
2024-07-08
(2024)浙07民终2412号
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
姚**
浙江兰塘纸业有限公司,贾**,李*,洪**,吴**,浦江县洪顺渣土清运有限公司
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
6
2024-04-10
(2024)浙0726民初890号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贾**
浙江兰塘纸业有限公司,洪**,吴**,姚**,李*,浦江县洪顺渣土清运有限公司
浦江县人民法院
7
2024-01-15
(2023)浙0726民诉前调7530号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贾**
浙江兰塘纸业有限公司,李*,洪**,吴**,姚**,浦江县洪顺渣土清运有限公司
浦江县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金路政罚〔2026〕6664
2026年2月4日20时52分,浦江县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邵晓东、郑世远巡查至浦江县S219K126+300路段,发现车号为浙GD7721的四轴重型自卸货车满载货物。经检查相关证件及询问,驾驶员何大琴驾驶浦江县洪顺渣土清运有限公司的浙GD7721的四轴重型自卸货车从兰溪装载了一车水晶粉开往江河红砖厂。随后车辆经本机关行政执法人员引导该车至 S219省道浦江平安停车场实施现场称重检测,经过磅该车车货总重56.68吨,载运货物可解体,超限率82.84%,驾驶员何大琴在现场。
罚款人民币柒仟捌佰捌拾元整。
7880.00元
浦江县交通运输局
2026-02-05
2
金运政罚﹝2026﹞6622
主要违法事实:2026年01月27日09时26分,浦江县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浙江省浦江县黄宅镇海塘村旧屋小区66号(浦江县洪顺渣土清运有限公司)检查时发现浦江县洪顺渣土清运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浦江县洪顺渣土清运有限公司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六条的规定,责令停业整顿7天,责令停产停业7天。
责令停业整顿7天,责令停产停业7天。
0.00元
浦江县交通运输局
2026-01-29
3
金路政罚﹝2026﹞6638
主要违法事实:2026年01月23日10时13分,浦江县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浦江县S219K126+100路段检查时发现浦江县洪顺渣土清运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浦江县洪顺渣土清运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罚款人民币壹万壹仟贰佰柒拾伍元整。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江支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罚款人民币壹万壹仟贰佰柒拾伍元整。
11275.00元
浦江县交通运输局
2026-01-23
4
金路政罚〔2026〕6623
2026年1月14日9时25分,浦江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张正大、胡淞译在浦江县S218郑家坞方向K230+500路段巡查时,发现车号为浙G50837的四轴重型自卸货车货物满载,于是指挥该车驾驶员靠边停车接受检查。经检查相关证件,该车驾驶员李长洪驾驶浦江县洪顺渣土清运有限公司所属的浙G50837四轴重型自卸货车从吴大路装载一车废土运往永创路,随后经本机关执法人员引导至S219省道浦江平安停车场实施现场称重检测,车货总质量为71.53吨,超限率为130.74%。载运货物可分解。驾驶员李长洪在现场。
罚款人民币壹万伍仟叁佰零伍元整。
15305.00元
浦江县交通运输局
2026-01-14
5
金运政罚﹝2026﹞668
主要违法事实:2026年01月09日15时41分,浦江县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S219省道浦江平安停车场检查时发现浦江县洪顺渣土清运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浦江县洪顺渣土清运有限公司未保持设备装置正常使用状态。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五条第(六)项的规定,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江支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
500.00元
浦江县交通运输局
2026-01-13
6
金运政罚﹝2026﹞664
主要违法事实:2026年01月09日10时30分,浦江县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S219省道浦江平安停车场检查时发现浦江县洪顺渣土清运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浦江县洪顺渣土清运有限公司未保持设备装置正常使用状态。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五条第(六)项的规定,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江支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
500.00元
浦江县交通运输局
2026-01-09
7
金路政罚﹝2026﹞6610
主要违法事实:2026年01月09日14时44分,浦江县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浦江县东黄线黄宅方向K65+750路段检查时发现浦江县洪顺渣土清运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浦江县洪顺渣土清运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罚款人民币玖仟肆佰贰拾元整。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江支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罚款人民币玖仟肆佰贰拾元整。
9420.00元
浦江县交通运输局
2026-01-09
8
金运政罚﹝2025﹞66329
主要违法事实:2025年12月01日14时05分,浦江县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S219省道浦江平安停车场检查时发现浦江县洪顺渣土清运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浦江县洪顺渣土清运有限公司未保持设备装置正常使用状态。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五条第(六)项的规定,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江支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
500.00元
浦江县交通运输局
2025-12-02
9
金路政罚﹝2025﹞66767
主要违法事实:2025年12月01日10时30分,浦江县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浦江县S219K133+600路段检查时发现浦江县洪顺渣土清运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浦江县洪顺渣土清运有限公司车辆装载物掉落,造成公路路面污染。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九条的规定,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江支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
500.00元
浦江县交通运输局
2025-12-01
10
金路政罚﹝2025﹞66766
主要违法事实:2025年11月21日10时15分,浦江县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浦江县S219K137+200路段检查时发现浦江县洪顺渣土清运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浦江县洪顺渣土清运有限公司车辆装载物掉落,造成公路路面污染。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九条的规定,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江支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
500.00元
浦江县交通运输局
2025-12-0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