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玛县诚菊商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侯成菊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232721MA1D4RKY11 | 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
| 企业地址: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呼玛县鸥浦乡鸥浦村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呼玛市监处罚〔2026〕15号
2026年4月17日,呼玛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呼玛县诚菊商店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当事人经营场所冰箱内的:1.天津屏荣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香芋地瓜丸,生产日期为2024年2月20日,保质期一年,净含量400克,共3袋;2.黑龙江正大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胡萝卜丸(调理鸡肉丸),生产日期2024年6月29日,保质期:冷冻保存12个月,净含量400克,共2袋;当事人经营场所货架上的1.哈尔滨市呼兰区三金碱厂生产的小苏打,生产日期为2024年8月1日,保质期一年,净含量150g,共19袋;2.桂林市红星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复配膨松剂(香甜泡打粉),生产日期为2022年1月3日,保质期12个月,净含量40g,共36袋;3.白象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生产的老母鸡汤面,生产日期2025年5月19日,保质期至2026年3月18日,净含量104克,共3袋;4.齐齐哈尔市龙沙区秦家冷面加工部生产的湿粉条,生产日期2025年11月3日,保质期:阴凉干燥处4个月,0℃-4℃冷藏9个月,净含量250克,共2袋,以上商品已超过保质期。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
一、警告,二、罚款人民币2000元,三、没收以上超过保质期食品。
2000.00元
-
2026-06-0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