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吉林市龙潭区铁东全华购物超市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桂敏全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220203MA14TUXK6N所属地区:吉林省
企业地址:吉林市龙潭区古川街D5小区14号楼1层网点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吉市市监龙处罚【2024】17041号
经查,当事人于2024年9月10日在吉林市昌邑区胖子水果批发行处购进前述批次不合格橙子115斤(5件,每件23斤,购进单价240元/件,购货价实付1200元),并以单价9.9元/斤的价格,摆放在店内的货架上进行销售。后经检测,联苯菊酯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进货时当事人履行了查验义务并如实说明进货来源。截至案发时止,除损耗外(共计115斤,实际销售113.587斤,损耗1.413斤),当事人已将购进的前述批次不合格橙子全部售出,共计货值金额1123.65元,违法所得1123.65元。
经查,当事人于2024年9月10日在吉林市昌邑区胖子水果批发行处购进前述批次不合格橙子115斤(5件,每件23斤,购进单价240元/件,购货价实付1200元),单价9.9元/斤,摆放在店内的货架上进行销售。后经检测,联苯菊酯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进货时当事人履行了查验义务并如实说明进货来源。截至案发时止,除损耗外(共计115斤,实际销售113.587斤,损耗1.413斤),当事人已将购进的前述批次不合格橙子全部售出,共计货值金额1123.65元,违法所得1123.65元。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已涉嫌构成经营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的行为。但由于当事人履行了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之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购进该批次食品,建议对当事人免予行政处罚。
0.00元
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潭分局
2024-11-2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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