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吴厚贤注册资本:24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307827266017296所属地区:浙江省
企业地址:浙江省义乌市江东街道宾王广场A座2505(自主申报)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1-20
(2025)浙0782民初13541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罗**
长安责任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义乌中心支公司,义乌市煤气有限公司,黄**
义乌市人民法院
2
2026-01-06
(2025)浙07民终7068号
买卖合同纠纷
义乌市煤气有限公司
沧州景源化工产品有限公司
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
3
2025-12-25
(2025)浙0782民初13541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罗**
义乌市煤气有限公司,黄**,长安责任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义乌中心支公司
义乌市人民法院
4
2025-11-20
(2025)浙0782民初4726号
买卖合同纠纷
沧州景源化工产品有限公司
义乌市煤气有限公司
义乌市人民法院
5
2025-10-24
(2025)浙0782民初4726号
买卖合同纠纷
沧州景源化工产品有限公司
义乌市煤气有限公司
义乌市人民法院
6
2024-04-08
(2024)浙0782民初5165号
合同纠纷
张**
义乌市煤气有限公司
义乌市人民法院
7
2019-09-05
(2019)浙0782民初13384号
侵权责任纠纷
义乌市煤气有限公司
义乌市人民法院
8
2019-09-05
(2019)浙0782民初13384号
侵权责任纠纷
冯**,龚**,方**,龚**
义乌市煤气有限公司
义乌市人民法院
9
2019-08-27
(2019)浙0782民初13384号
侵权责任纠纷
x**
义乌市煤气有限公司
义乌市人民法院
10
2019-08-27
(2019)浙0782民初13384号
侵权责任纠纷
冯**,方**,龚**,龚**
义乌市煤气有限公司
浙江省义乌市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17-03-14
(2016)浙0782民初5400号
用人单位责任纠纷
庄**
洪**
裁判文书
义乌市人民法院
2
2017-03-14
(2016)浙0782民初5401号
用人单位责任纠纷
李**
洪**
裁判文书
义乌市人民法院
3
2016-12-19
用人单位责任纠纷
庄**
洪**
开庭传票
义乌市人民法院
4
2016-12-19
用人单位责任纠纷
李**
洪**
开庭传票
义乌市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4-05-31
2024-04-09
(2024)浙0782民初5165号
合同纠纷
张**、义乌市煤气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20000.00元
民事案件
2
2020-01-01
2019-06-12
(2019)浙0782民初6943号
侵权责任纠纷
龚**、方**等与义乌市煤气有限公司侵权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3
2019-10-24
2019-10-11
(2019)浙0782民初13384号
侵权责任纠纷
龚**、方**等与义乌市煤气有限公司侵权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04033.20元
民事案件
4
2019-06-04
2019-03-18
(2018)浙0782民初20327号之一
侵权责任纠纷
冯**与义乌市煤气有限公司、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市北苑支公司侵权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5
2019-06-04
2019-03-18
(2018)浙0782民初20327号
侵权责任纠纷
冯**与义乌市煤气有限公司、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市北苑支公司侵权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6
2018-12-01
2018-11-09
(2018)浙0782民初18449号
侵权责任纠纷
、、等侵权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7
2017-11-16
2017-03-03
(2016)浙0782民初5400号
用人单位责任纠纷
庄**与义乌市煤气有限公司、义乌市煤气有限公司香山门市部等用人单位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17987.10元
民事案件
8
2017-11-16
2017-03-03
(2016)浙0782民初5401号
用人单位责任纠纷
李**与义乌市煤气有限公司、义乌市煤气有限公司香山门市部等用人单位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30495.00元
民事案件
9
2015-04-07
2015-04-07
(2015)金义商初字第1100号
买卖合同纠纷
义乌市煤气有限公司与义乌市龙厨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义市监处罚〔2026〕36号
2025年12月2日,当事人在义乌市西城路燃气充装站未按规定执行压力管道日管控工作制度,未发现其使用的压力管道上安装了2只未经校验的安全阀。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五十九条规定。 根据《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六十六条第二款规定,本局决定: 1.责令改正并给予通报批评。
0.00元
义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1-0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