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嵩明县大润发鲜生商业经营部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吕国超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530127MAC3N80X9T所属地区:云南省
企业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嵩明县嵩阳街道办事处嵩阳社区居委会嵩兰馨苑39栋商铺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嵩市监罚〔2025〕174号
当事人于2022年11月14日依法取得《营业执照》、2023年8月30日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在嵩明县嵩阳街道办事处嵩阳社区居委会嵩兰馨苑39栋商铺从事食品、农副产品、日用百货、日用家电、食用农产品等销售。 根据举报,我局执法人员于2025年9月19日依法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核查,现场未发现与举报人所称2025年9月12日购买的超过保质期的相同批次的未乡聚牌油泼SPICY大面筋(生产日期2025年2月16日,保质期6个月)在销售。当事人经营者吕国超向我局执法人员提供了一袋已放入退货区的超过保质期的未乡聚牌油泼SPICY大面筋(生产日期2025年2月16日,保质期6个月),并提供了一份未乡聚牌油泼SPICY大面筋的销售记录单,该记录单载明:销售价4.90元/袋,销售日期:2025年4月30日、5月1日、5月5日、5月8日、5月13日、7月9日、9月12日,每日销售1袋。 现查明,当事人于2025年3月初购进未乡聚牌油泼SPICY大面筋(生产日期2025年2月16日,保质期6个月)8袋,购进价3.80元/袋,无进货票据。当事人于2025年4月30日至2025年7月9日间(保质期内)销售了6袋上述批次未乡聚牌油泼SPICY大面筋,销价4.90元/袋。2025年9月12日,当事人销售了1袋上述批次未乡聚牌油泼SPICY大面筋,销售时该食品已超过保质期,销价4.90元/袋,销售金额4.90元。另有1袋超过保质期的未乡聚牌油泼SPICY大面筋被当事人存于退货区,待退货。当事人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未乡聚牌油泼SPICY大面筋)的货值金额为4.90元,获违法所得1.10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 第一百二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五)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当事人具有法定减轻行政处罚的情形,决定对当事人作如下行政处罚: 一、没收违法所得1.10元; 二、罚款300元。 以上一、二项罚没款合计301.10元。
300.00元
嵩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2-1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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