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芙尔沃科技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吕明 | 注册资本:5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20214MA1Y4C3DX8 | 所属地区:江苏省 |
| 企业地址:无锡市新吴区鸿山街道后宅中路127号2号厂房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锡新市监处罚〔2026〕95号
一、经调查,当事人于2026年3月26日通过拼多多店铺“杺树旗舰店”购买20000张雨刷精标签纸(共计10卷),标注“生产日期:2026/4/10;执行标准:GB/T23436-2009;生产商:无锡真尼诗汽车用品有限公司;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硕放新农路2号”。我局现场检查时当事人已使用1卷上述标签纸生产并打包发货48瓶雨刷精,剩余未打印标签纸1943张,另有9瓶瑕疵品(我局现场检查时已扣押),其余9卷标签纸均未使用。上述雨刷精销售价格为1元/瓶。当事人销售上述伪造生产日期的雨刷精货值金额48元,违法所得48元。
二、经调查,当事人于2025年11日26日变更营业执照名称为“无锡芙尔沃科技有限公司”并同步变更经营场所。涉案雨刷精标注的生产商(无锡真尼诗汽车用品有限公司)及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硕放新农路2号)均为当事人原厂名厂址。
三、经调查,当事人在拼多多平台公示的营业执照名称为“无锡真尼诗汽车用品有限公司”,住所:无锡市新吴区硕放经发三路东4号,法定代表人:嵇正良。
综上所述,一、无锡芙尔沃科技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生产日期不真实的产品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处罚如下:1.没收违法所得48元;2.处货值金额5%的罚款2.4元。合计罚没50.4元,上缴国库。
二、无锡芙尔沃科技有限公司生产标签不真实的产品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责令改正。
三、无锡芙尔沃科技有限公司未及时更新公示信息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责令改正。
综上,我局决定处罚如下:
1.没收违法所得48元;
2.处货值金额5%的罚款2.4元。
合计罚没50.4元,上缴国库。
2.40元
无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无锡市新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5-0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