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爱虎电动车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陈静 | 注册资本:12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120113797271421E | 所属地区:天津市 |
| 企业地址:北辰区北仓镇屈店村委会西侧(存在多址信息)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9-05
劳动争议
天津爱虎电动车有限公司
刘**
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法院
2
2022-12-09
(2022)津0113民初11592号
承揽合同纠纷
天津爱虎电动车有限公司
天津市虎英科技有限公司,天津市虎英科技有限公司北辰分公司,钟**
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3-08-03
2023-07-24
(2023)津0113执1388号之三
承揽合同纠纷
天津爱虎电动车有限公司、天津市虎英科技有限公司等承揽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津辰环罚字﹝2025﹞54号
经查,你单位主要从事电动车、三轮车制造。现场检查时,你单位喷粉房2个喷粉工位配套安装有两套旋风+滤芯除尘设施,处理后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根据你单位2025年7月4日变更的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证件编号:61120113797271421E004X)显示,你单位2套单简(多筒并联)旋风为有组织排放。经对你单位现场负责人调查询问,你单位原喷粉房喷粉过程配套安装1套袋式除尘器,后分别于2021年7月、2025年年初进行改造,将原有的1套袋式除尘器升级改造为2套旋风+滤芯除尘设施,分别于2024年9月及2025年7月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并备案,于2025年7月4日办理了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变更(登记编号:91120113797271421E004X),将2套旋风+滤芯除尘设施纳入《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表》,标明为有组织排放,与实际无组织排放不符。你单位作为填报排污登记表的企业,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填报的污染物排放去向等信息发生变动,在发生变动之日起20日内未进行变更填报排污信息。
罚款
20000.00元
北辰区生态环境局
2025-09-2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