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三明市梅列区清建熏味店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江清建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350402MA2YG291X0所属地区:福建省
企业地址: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江滨路366-15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明市监处罚〔2025〕212号
根据厦门市同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厦同市监案移[2025]5173号《线索移送函》提供信息,三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指定执法人员经核查,线索关联的主体是三明市梅列区清建熏味店。现场检查发现有2罐儿童猪肉酥为预包装食品,标称生产厂商是厦门宏旺味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日期2025年4月26日,当事人能提供对应的进货查验资料,且《发货单》(2025年6月9日)与供货商提供的相符,未发现其它标注‘儿童’文字的肉松。针对拼多多平台订单250512-518374091060056的举报,当事人表示,根据订单信息,将大袋包装的‘老味道肉绒’分、换装入‘绿半斤袋’的散装袋,他们自行加贴了标题为‘儿童肉松(原味)’的标签售出,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之规定,2024年8月7日立案调查。 经查:当事人经营食品,经营模式是线下实体零售及在拼多多等平台以‘福建三明熏味鸭脖’店名销售。其经营的肉松均来自家庭成员为经营者的三明市梅列区琴姐食品商行,供货商是厦门宏旺味香食品有限公司。当事人根据拼多多平台订单信息,将大袋包装净含量2.5kg的‘老味道肉绒’分、换装入‘绿半斤袋’的散装袋,加贴标题为‘儿童肉松(原味)’的标签售出,至案发时止,平台销售加贴标签的肉松10单计11袋×0.5斤,销售金额266.61元,当事人违法所得266.61元。当事人于2025年6月25日已下架停止线上销售,已自行整改。 当事人将‘老味道肉绒’分换装入‘绿半斤袋’散装袋加贴‘儿童肉松(原味)’标签销售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不得含有虚假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生产经营者对其提供的标签、说明书的内容负责。”之规定。
-
-元
三明市三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0-27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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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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