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二道区物尔美超市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李大伟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220105MA13W61H8Q所属地区:吉林省
企业地址:二道区东荣回迁小区2区7、8栋101、101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长市监二处罚〔2024〕228号
经查,当事人于2024年8月21日在长春市二道区广德街梓琳小区附近路边面食摊贩处以0.70元/个购进花卷20个,由于是不固定的三轮车摊贩,因此无购货小票、供货商资质和检验报告。截止2024年8月21日,全部销售给抽检单位20个(4袋),没有剩余,抽样数量(含备样)1.4公斤(20个),进货价0.70元/个,零售价1.00元/个。涉案花卷货值金额20.00元,违法所得6.00元。经营过程中,当事人未能履行进货查验义务,不能如实说明来源。
当事人涉嫌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违法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国市监法规(2022)2号)第十四条第(三)项之规定,建议对当事人进行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6.00元;2.罚款人民币2000.00元;罚没款合计人民币2006.00元。
2000.00元
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二道分局
2025-01-0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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