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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白云静憩殡葬管理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3裁判文书 3行政处罚 4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邵伟注册资本:125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5201134293111003所属地区:贵州省
企业地址:贵州省贵阳市白云区麦架乡六道拐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1-08-17
(2021)黔0113民初3905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文*
贵阳蓬莱城乡发展有限公司,贵阳白云静憩殡葬管理有限公司
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2
2020-06-18
(2020)黔0102行初216号
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管理(劳动、社会保障)
侯*,覃*
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
3
2020-06-18
(2020)黔0102行初216号
其他行政管理
侯**,覃**
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4-09-09
2021-08-25
(2021)黔0113民初3905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文*、贵阳白云静憩殡葬管理有限公司等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2
2020-12-16
2020-06-30
(2020)黔0102行初216号
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管理(劳动、社会保障)
侯*、覃*等与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管理(劳动、社会保障)一审行政判决书
行政案件
3
2020-12-16
2020-10-19
(2020)黔01行终286号
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管理(劳动、社会保障)
侯*、覃*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管理(劳动、社会保障)二审行政判决书
行政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白自然资执罚字﹝2025﹞91号
贵阳白云静憩殡葬管理有限公司未经批准擅自占用白云区麦架镇小桥村六道拐处土地修建公墓。
1.责令你单位在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退还非法占用的59429平方米土地至土地权利人或者管理人; 2.没收你单位在非法占用的白云区麦架镇小桥村六道拐处的11423平方米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及其他设施; 3.并处罚款人民币贰拾玖万柒仟壹佰肆拾伍元整(¥297145.00)。对你单位非法占用的59429平方米土地,按每平方米5元处以罚款,计297145元。
297145.00元
贵阳市白云区自然资源局
2025-09-16
2
白自然资罚决字﹝2025﹞03号
贵阳白云静憩殡葬管理有限公司在未办理使用林地手续的情况下,非法在白云区麦架镇小桥村六道拐白云公墓区林地内进行老墓区提升改造项目建设涉及擅自改变林地用途。
责令限期恢复林业生产条件,并处恢复林业生产条件费用共计68600元的罚款。
68600.00元
贵阳市白云区自然资源局
2025-03-14
3
白市监处[2024]96号
经查明,当事人在2016年10月1日至2017年12月共计出售墓穴占地面积超过1㎡的双人墓位82个,收到墓位费2,419,092.00元,墓穴标准面积82㎡,实测面积总计156.43㎡,超出标准面积累计,74.43㎡;当事人在2018年1月至于2023年11月共计出售墓穴占地面积超过1㎡的双人墓位379个,收到墓位费14,138,227.80元,墓穴标准面积379㎡,实测面积总计665.29㎡,超出标准面积累计286.29㎡。综上,当事人2016年10月至2023年11月共计出售墓穴占地面积超过1㎡的双人墓位461个,共计收到墓位费16,557,319.80元,超过标准面积合计360.72㎡。 经审计,当事人2016年10月至2023年11月期间出售的461个超面积的墓穴的成本支出总计11,890,019.80元,利润总计4,667,300.00元,其中超面积部分(360.72㎡)利润共计2,276,261.12元(2016年10月至2017年超面积部分利润为166,351.59元,2018年1月至2023年11月超面积部分利润为2,109,909.53元)。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筑市监价监交办〔2024〕3001号)及相关附件材料,证明当事人涉嫌销售超面积墓穴和未执行政府定价销售墓位,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将该案移交我局管辖; 2.当事人的《营业执照》及《贵阳贵安城镇公募设置批准证书》复印件,证明当事人的合法主体地位; 3.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移交资料中的审计取证单(编号:cgl 8),证明当事人涉嫌销售超面积的墓穴; 4.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移交资料中的现场笔录(2023年10月25日)、王军的询问调查笔录(第1次)以及2023年10月25日当事人提供的《白云公墓销售面积大于1平方米的墓穴清单》等资料,证明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的现场检查情况和对其涉嫌销售销售超面积墓穴的询问情况; 5.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移交资料中的审计取证单(编号cgl-2),证明当事人涉嫌未执行政府定价销售墓位; 6.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移交资料中的王军的询问调查笔录(第2次)及询问人提交的相关资料、《白云公墓超标准销售墓位台账》(共2页)、《白云公墓自设墓型名称销售台账》等资料,证明当事人不执行政府指导价销售墓位的事实以及当事人的该项违法行为发生在2013年至2015年期间,该违法行为被发现时已超过八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对于当事人的该项违法行为不再予以行政处罚; 7.不予立案审批表,证明我局依法对当事人未执行政府定价销售墓位的违法行为不予立案; 8.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移交资料中的汪东的询问调查笔录(第1次)及询问人提交的贵阳白云静憩殡葬管理有限公司白云公墓寿园(个性化艺术墓)超标准墓位统计表(2016年10月至2023年11月23日)和白云公墓常规墓区超标准墓位统计表(2016年10月至2023年11月23日)等资料,证明当事人销售占地面积超过1平方米的墓穴的事实; 9.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移交资料
罚款2.276261万元#没收违法所得#
22762.61元
贵阳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8-13
4
白自然资罚决字﹝2024﹞1号
贵阳白云静憩殡葬管理有限公司在未办理使用林地手续的情况下,非法在白云区麦架镇小桥村林地内进行公墓提升改造工程项目涉及擅自改变林地用途。
责令限期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并处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费用共计56315元的罚款。
56315.00元
贵阳市白云区自然资源局
2024-04-2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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