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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安宏(海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2法院公告 1行政处罚 3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卓俊亮注册资本:48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460000MA5TQ12P4W所属地区:海南省
企业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美苑路下贤村一村78号二楼203室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8-04
买卖合同纠纷
中安宏(海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海南鸿吉鑫商贸有限公司
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2
2025-01-07
(2024)琼0108民初17477号
承揽合同纠纷
海南金岗岩贸易有限公司
中安宏(海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5-06-11
买卖合同纠纷
中安宏(海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海南鸿吉鑫商贸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临高综执住建普罚决字(2025)第17号
经查,你(单位)于2024年5月8日和中安宏(海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在海南省交易中心开标室207号参与金牌净化砂厂建筑工程施工项目(标段编号:X46000029010011 02001001)机器管招投标中,投标文件数据存储设备序列号和网卡MAC地址雷同,存储设备序列号均为:AA000000006190000315、WD-WC C6Y1KVP51T,网卡MAC地址均为:244BFE5C78D1。其行为涉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涉及金额38389361.00元。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禁止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第四十条第二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的规定。
1、处罚款268725元人民币; 2、取消其一年内(处罚决定 生效之日起)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
268725.00元
临高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11-28
2
海口美兰综执普罚决字﹝2025﹞第31号
施工中存在大面积裸露地块未覆盖的行为
处罚款人民币肆万元整;
40000.00元
海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美兰分局
2025-03-20
3
美兰城管综执普罚决字﹝2024﹞第2号
发现中安宏(海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在海口市美兰区海甸岛海南大学体育馆周边及篮球场改造工程项目施工范围内存在未按规定落实施工扬尘防治“六个100%。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五条决定对中安宏(海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作出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元)
10000.00元
海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美兰分局
2024-10-1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