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土默特左旗明星生活超市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郝仙女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150121MABR8F620L所属地区:内蒙古
企业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沙尔沁镇沙尔沁村209国道27公里路东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呼开市监处罚〔2025〕25号
2025年5月15日,分局执法人员前往当事人经营场所现场发现该店冷柜内放有一袋规格为1Kg的中雪早餐大油条,生产日期为2024.04.26,保质期为12个月,生产商为河南中雪速冻食品有限公司;现场发现该店内一蒙古特色食品货架第三层中部放有一瓶蒙元都奶油(蒙古黄油),净含量300g,生产日期为2024.10.20,保质期为冷藏6个月,冷冻12个月,该食品为常温放置。以上食品均已超过保质期。 经查,上述规格为1Kg,生产日期为2024年4月26日,保质期为12个月的中雪早餐大油条是当事人于2024年7月11日从玉泉区顺和肉食经销部购入,共购进5袋,销售价格为13元;上述净含量300g,生产日期为2024年10月20日,保质期为冷藏6个月,冷冻12个月的蒙元都奶油(蒙古黄油)是当事人于2024年11月25日从内蒙古百格商贸有限公司购进,共购进3瓶,销售价格为24元。据当事人所述,上述批次的中雪早餐大油条在保质期内销售4袋,超过保质期未销售;上述批次的蒙元都奶油(蒙古黄油)保质期内销售两瓶,保质期外未销售,故本案中当事人无违法所得。 依据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食品安全行政处罚案件货值金额计算的意见》(市监稽发〔2021〕70号),食品安全行政处罚案件货值金额是当事人实施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所涉及食品的市场价格总金额,故上述过期食品货值金额共计37元(24+13=37)。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规定“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十)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该规定,构成了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五)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因货值金额在一万元以下,应当没收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1000.00元
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2025-07-2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