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大强盛大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高文华 | 注册资本:1.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120103MA06K7TM54 | 所属地区:天津市 |
| 企业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桃园街德恩里3-8-102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3-25
劳动争议
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
2
2025-06-20
服务合同纠纷
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
3
2025-06-05
服务合同纠纷
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
4
2022-08-16
(2022)津0106民初4207号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天津大强盛大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王*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
5
2022-06-08
(2022)津02民终2132号
劳动争议
天津大强盛大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王*
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6
2021-12-08
(2021)津0103民初10515号
买卖合同纠纷
刘**
天津大强盛大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
7
2021-09-26
(2021)津0103民初10515号
买卖合同纠纷
天津大强盛大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津西市监处罚﹝2024﹞867号
当事人于2024年1月11日与天津中老年时报传媒有限公司签订了广告认刊书,约定在2024年3月12日的中老年时报上发布名称为“睡眠不佳怎么办”的广告,广告费用100元。上述广告中含有“子午睡眠贴,源自孙思选千年古方”、“子午睡眠贴,巡经入里”、“子午睡眠贴,培元固本”等内容。经调查,当事人所销售的“子午睡眠贴”为普通商品,所发布广告不属于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当事人的上述行为满足发布含有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的普通商品广告行为的构成要件,本案广告费用100元。
处广告费用两倍的罚款200元。
200.00元
天津市河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2-09
2
津开市监处罚﹝2024﹞队9-39号
当事人在2023年9月19日《中老年时报》第3版发布的“前列腺贴”广告含有“以下情况请来电申领:前列腺不适引起的尿频,尿急,尿痛,排尿困难,下腹部疼痛;夜尿多,反复起夜;总有尿意,却总也排不干净;一不小心就尿在裤子里或尿在床上,身上总有尿骚味;本品专门关爱老人遗尿问题。。。。。。。。采用高新科技盎司膏,通过穴位透皮吸收,促进局部血液循环,辅助消炎,消肿,畅通尿路”等内容,广告商品为医疗器械。涉案广告未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广告费用为100元。
处广告费用二倍的罚款200元。
200.00元
天津市南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1-2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