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安市桐旺汽运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简金平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60983MA37P7J99X | 所属地区:江西省 |
| 企业地址:江西省宜春市高安市龙潭镇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4-02
(2026)鄂1127民初976号
劳务合同纠纷
王*
高安市桐旺汽运有限公司,严**
黄梅县人民法院
2
2025-05-06
(2025)赣0983民初1286号
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
高安市桐旺汽运有限公司
王**
高安市人民法院
3
2025-04-28
(2025)赣0983民初1286号
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
高安市桐旺汽运有限公司
王**
高安市人民法院
4
2025-03-17
(2025)赣0983民初1699号
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
高安市桐旺汽运有限公司
张*
高安市人民法院
5
2025-03-12
(2025)赣0983民初1103号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高安市桐旺汽运有限公司
叶**
高安市人民法院
6
2025-03-07
(2025)赣0983民初1589号
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
高安市桐旺汽运有限公司
叶**
高安市人民法院
7
2025-03-04
(2025)赣0983民初1223号
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
高安市桐旺汽运有限公司
瞿**
高安市人民法院
8
2025-02-26
(2025)赣0983民初1286号
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
高安市桐旺汽运有限公司
王**
高安市人民法院
9
2025-02-21
(2025)赣0983民初1283号
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
高安市桐旺汽运有限公司
王**
高安市人民法院
10
2025-02-18
(2025)赣0983民初1103号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高安市桐旺汽运有限公司
叶**
高安市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5-04-23
(2025)赣0983民初1699号
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
高安市桐旺汽运有限公司
张*
裁判文书
高安市人民法院
2
2025-03-14
(2025)赣0983民初1286号
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
高安市桐旺汽运有限公司
王**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高安市人民法院
3
2025-03-14
(2025)赣0983民初1286号
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
高安市桐旺汽运有限公司
王**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高安市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19-12-16
2019-10-31
(2019)赣0423民初2549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姜*与吴**、高安市桐旺汽运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46000.0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闽宁鼎交执﹝2026﹞罚字第151号
2026年5月27日11时06分,我单位执法人员王健(13090817071)、王志城(13090817093),在福鼎市国道G228线店下路口处对高安市桐旺汽运有限公司驾驶员卢池务驾驶的赣C6D335(4轴)货车进行检查。该车从福鼎市龙安运载石膏前往福鼎新建安石材有限公司。经检测和勘验,该车车货总质量为45.2吨,超限14.2吨,超限率为45.8%。检测完后,我单位执法人员引导驾驶员卢池务到福鼎新建安石材有限公司卸载货物,车辆卸载完货物后,该车在福鼎新建安石材有限公司再次过磅,重量为21.06吨。该车该趟次货物运输未取得《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此次超限运输未受他人指使、强令。车辆赣C6D335属于高安市桐旺汽运有限公司所有,高安市桐旺汽运有限公司存在货物运输车辆违法超限运输(车货总质量超限)的违法事实,本次属于车货总质量超限在20%以上50%以下。
罚款人民币肆仟贰佰元整(¥4200)。
4200.00元
福鼎市交通运输局
2026-07-02
2
温路政罚﹝2025﹞80282
主要违法事实:2025年12月23日14时00分,泰顺县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220省道111K+600m检查时发现高安市桐旺汽运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高安市桐旺汽运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罚款人民币叁佰陆拾陆元整。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中国工商银行泰顺县支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罚款人民币叁佰陆拾陆元整。
366.00元
泰顺县交通运输局
2025-12-24
3
桂0308交罚﹝2025﹞0196号
2025年08月28日11时26分,灵川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石绿文,莫可勇等人(执法证号分别为45031701,20030817034)在西二环(桂林西站路段)处执法检查时发现:驾驶员李时正驾驶高安市桐旺汽运有限公司所属车辆赣C1N186从潭下镇运载石粉至桂林市福利路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此趟运输活动收取(或者约定收取)运费尚未支付元。赣C1N186重型自卸货车《道路运输证》号为360983981063。李时正从业资格证号为450323198505010919,该趟运输由高安市桐旺汽运有限公司组织实施。此趟运输车辆运载的货物明显超出车厢栏板高度,李时正有采取遮盖篷布的措施但没有密闭,有货物脱落、扬撒等情况发生,经核实,该车为首次违法,高安市桐旺汽运有限公司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当事人的行为构成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 ,违法程度为情节轻微。
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
1000.00元
灵川县交通运输局
2025-09-0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