嫩江市七号咖啡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孟相天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231121MAD092MM5D | 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
| 企业地址:黑龙江省黑河市嫩江市嫩江镇新华街一委八组(老四小家属楼门市)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嫩江市监处罚〔2024〕10003号
经查:当事人经营的嫩江市七号咖啡店内使用的1、杭州大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进口的if100%椰子水14瓶(350mL/瓶),生产日期20230801,保质期至20240801,已超过保质期,采购价是约5.52元每瓶,货值198.7元;2、山东开启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的柳橙饮料浓浆1瓶(1.2kg/瓶),生产日期20230817,保质期12个月,已超过保质期,采购价是36元每瓶,货值36元;3、山东开启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的菠萝饮料浓浆1瓶(1.2kg/瓶),生产日期20230817,保质期12个月,已超过保质期,采购价是36元每瓶,货值36元;一共三个品种,均已超过保质期,还在使用中,货值270.7元,以上商品均为加工饮品使用。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之规定,涉嫌使用超过保质期食品。
1、没收已扣留封存的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2、罚款人民币1000元。
1000.00元
-
2024-10-2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