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宣城市康达日用品经营部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韩应芳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341802MA2WR688XU所属地区:安徽省
企业地址:安徽省宣城市济川社区宛溪北路11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宣区市监处罚〔2025〕1005号
当事人经营的宣城市康达日用品经营部于2014年07月28日注册成立,目前主要从事日用百货零售。据经营者韩应芳称,上述涉案2袋无标签的一次性发泡餐盒,系一外地车辆送货至其店内,不确定具体购进时间,共购进2袋,每袋412个餐盒,购进价格是23元/袋,销售价30元/袋,截至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上述一次性发泡餐盒未销售。当事人在购进涉案无标签的一次性发泡餐盒时,未查验供货方资质,未索要进货票据。该批一次性发泡餐盒的外包装上无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产品名称、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警示标志或者警示说明等信息,系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于2020年1月16日印发实施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发改环资〔2020〕80号)文件中明令禁止销售的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经计算,涉案无标签的一次性发泡餐盒的货值金额为60元(30元/袋×2袋),无违法所得。当事人对以上事实均予以确认。本案对照市场监督管理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标准,尚不够移送追诉当事人刑事责任的条件。
1;罚款壹拾柒元; 2;没收违法销售的2袋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
17.00元
宣城市宣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2-21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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