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天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于凤友 | 注册资本:2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15072209496570XM | 所属地区:内蒙古 |
| 企业地址:莫旗尼尔基镇西南二委纳文西大街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2-11-25
(2022)内0722民初2596号
合同、准合同纠纷
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天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王**
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人民法院
2
2022-11-25
(2022)内0722民初2577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天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海*
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人民法院
3
2021-09-10
(2021)内0722民初2171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天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张**
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4-07-17
2022-12-30
(2022)内0722民初3048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天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高**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24-06-29
2023-02-22
(2023)内0722民初433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天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许**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3
2024-01-20
2023-02-22
(2023)内0722民初434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天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吴**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4
2024-01-20
2023-02-22
(2023)内0722民初429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天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王**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5
2022-06-18
2021-12-14
(2021)内0722民初2964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天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杜*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6
2022-06-18
2021-12-14
(2021)内0722民初2960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天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刘**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25.00元
民事案件
7
2022-06-18
2021-12-17
(2021)内0722民初3002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天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邢**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8
2022-06-18
2021-12-14
(2021)内0722民初2962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天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孟**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25.00元
民事案件
9
2022-06-18
2021-12-17
(2021)内0722民初2998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天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鲁**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10
2022-06-14
2021-11-17
(2021)内0722民初2171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天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2400.0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特种设备股市监处罚﹝2025﹞1号
经查,当事人莫旗天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负责管理的莫旗尼尔基镇契丹锦园一期、二期住宅小区投入使用的电梯共70部,均已经过内蒙古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呼伦贝尔分院检验合格,并已依法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梯11蒙ED00103<24>)。该公司在使用电梯过程中按规定建立了电梯安全管理制度,可以提供上述相关材料。接到投诉后,2025年4月15日,执法人员到涉事现场启动了莫旗尼尔基镇契丹锦园二期二号楼二单元电梯的紧急按钮,无人接听该部紧急电话,此情况已得到当事人物业经理高杰的确认,2025年4月16日下达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莫市监特令〔2025〕第2号),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截至被检查之日,经当事人代理人口述,因物业值班人员漏岗导致停电电梯停运时业主拨打紧急电话无人接听的情况,表示今后一定加强对物业值班人员的管理,坚决杜绝此类情况的再发生,切实保障电梯乘客的安全。经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内蒙古自治区协同监管平台)(http://nm.gsxt.gov.cn)及执法办案平台,未发现当事人因未履行电梯安全管理责任被行政机关给予行政处罚的公示信息。
本局认为,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电梯安全管理办法》第六条:“电梯生产、经营、使用管理责任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生产、经营、使用电梯的安全和节能负责。”,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内蒙古自治区电梯安全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第六项:“电梯使用管理责任单位应当履行下列职责:(六)保证电梯应急照明正常有效,紧急报警装置与电梯使用管理责任单位的安全管理机构或者安全管理人员能够有效应答紧急呼救。”的规定,构成了未履行电梯安全管理责任行为。
1000.00元
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4-3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