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阳市新达玻纤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冷向玉 | 注册资本:55.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21181756443688W | 所属地区:江苏省 |
| 企业地址:丹阳市开发区东顶倪家村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9-04
(2025)皖1825民初1278号
合同纠纷
安徽旌德恒信玻纤有限公司
丹阳市新达玻纤有限公司
旌德县人民法院
2
2024-03-19
(2023)苏1181民初11552号
买卖合同纠纷
丹阳市晨旭物资有限公司
冷**,丹阳市新达玻纤有限公司
丹阳市人民法院
3
2024-01-10
(2023)苏1181民初11552号
买卖合同纠纷
丹阳市晨旭物资有限公司
丹阳市新达玻纤有限公司,冷**
丹阳市人民法院
4
2021-06-02
(2021)苏1181民初4528号
执行异议之诉
丹阳市及实雨珠宝销售有限公司
天津天恒纬地建材有限公司
丹阳市人民法院
5
2021-04-26
(2021)苏1181民初4528号
执行异议之诉
丹阳市及实雨珠宝销售有限公司
天津天恒纬地建材有限公司
丹阳市人民法院
6
2021-03-01
(2021)苏1181民初1379号
买卖合同纠纷
周**
冷**,丹阳市新达玻纤有限公司
丹阳市人民法院
7
2021-01-27
(2021)苏1181民初1379号
买卖合同纠纷
周**
冷**,丹阳市新达玻纤有限公司
丹阳市人民法院
8
2020-11-10
(2020)苏1181民初6177号
民间借贷纠纷
单**
丹阳市新达玻纤有限公司,冷**
丹阳市人民法院
9
2020-07-03
(2020)苏1181民初3564号
买卖合同纠纷
天津天恒纬地建材有限公司
丹阳市新达玻纤有限公司
丹阳市人民法院
10
2020-07-02
(2020)苏1181民初1961号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丹阳市及实雨珠宝销售有限公司
丹阳市新达玻纤有限公司
丹阳市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4-03-28
(2023)苏1181民初11552号
买卖合同纠纷
丹阳市晨旭物资有限公司
丹阳市新达玻纤有限公司,冷**
裁判文书
丹阳市人民法院
2
2024-01-31
买卖合同纠纷
丹阳市晨旭物资有限公司
丹阳市新达玻纤有限公司,冷**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丹阳市人民法院
3
2021-07-15
(2021)苏1181民初47号
民间借贷纠纷
华**
冷**,丹阳市新达玻纤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丹阳市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2-07-18
2022-06-29
(2022)苏1181执171号
借款合同纠纷
单**、丹阳市新达玻纤有限公司等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2
2022-07-18
2022-05-25
(2022)苏1181执133号
借款合同纠纷
华**、冷**等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3
2022-07-18
2022-05-24
(2022)苏1181执1327号
行政
丹阳市应急管理局、丹阳市新达玻纤有限公司行政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4
2021-04-01
2021-03-08
(2021)苏1181执异41号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丹阳市及实雨珠宝销售有限公司与天津天恒纬地建材有限公司、丹阳市新达玻纤有限公司其他案由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5
2021-03-10
2020-05-22
(2020)苏0282民初4135号
买卖合同纠纷
丹阳市新达玻纤有限公司与兰**买卖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31000.00元
民事案件
6
2021-02-26
2021-01-18
(2021)苏1181民初1379号
买卖合同纠纷
丹阳市新达玻纤有限公司与冷**、周**财产保全执行裁定书
35000.00元
民事案件
7
2020-12-29
2020-11-09
(2020)苏1181民初1961号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1961丹阳市及实雨珠宝销售有限公司与丹阳市新达玻纤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8
2020-12-23
2020-11-27
(2020)苏1181财保257号
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华**与冷**、丹阳市新达玻纤有限公司民事裁定书
360000.00元
非诉保全审查案件
9
2020-12-14
2020-09-23
(2020)苏1181财保58号
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丹阳市新达玻纤有限公司与单**财产保全执行裁定书
380000.00元
非诉保全审查案件
10
2020-11-27
2020-06-28
(2020)苏0282民初4135号
买卖合同纠纷
4135兰**与丹阳市新达玻纤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30500.0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丹市管处罚〔2025〕DX01222号
这一行为构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所指之行为。
吊销许可证件
-元
丹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2-01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5-11-19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
丹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
2025-07-03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丹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3
2024-07-09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丹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