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暨市马剑秦皇古道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徐善忠 | 注册资本:6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0681MA288CFU5N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诸暨市马剑镇栗金村金家山自然村888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6-24
(2025)浙06民终2399号
合同纠纷
诸暨市马剑秦皇古道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上海惊帆马术俱乐部有限公司
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2
2025-06-19
(2025)浙06民终2400号
合同纠纷
诸暨市马剑秦皇古道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上海惊帆马术俱乐部有限公司,上海惊帆马术俱乐部有限公司安吉分公司
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3
2024-06-18
(2024)浙0681行初11号
工伤保险资格或者待遇认定
诸暨市马剑秦皇古道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诸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诸暨市人民法院
4
2023-03-14
(2023)浙06民终747号
旅店服务合同纠纷
倪**
诸暨市马剑秦皇古道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5
2022-11-08
(2022)浙0681民初12002号
确认劳动关系纠纷
张**
诸暨市马剑秦皇古道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诸暨市人民法院
6
2021-03-01
(2021)浙0681民初3532号
买卖合同纠纷
诸暨市臻品汇家居用品有限公司
诸暨市马剑秦皇古道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诸暨市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1-04-02
2021-03-15
(2021)浙0681民初3532号
买卖合同纠纷
诸暨市臻品汇家居用品有限公司与诸暨市马剑秦皇古道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616774.15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诸自然资规罚决字﹝2023﹞第000002号
经查实,从2020年5月开始,当事人未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擅自在诸暨市马剑镇栗金村金家山自然村处非法占用土地建道路及景观设施。经实地测量,总用地面积为940.44平方米。以上事实有询问笔录、价格认定结论书、现场照片等为证。该行为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三款、第三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属破坏耕地的行为。为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14年7月29日修订版)第四十条,《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浙江省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国土、测绘)(试行)>的通知》(浙自然资规【2019】19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耕地占补平衡管理的通知》(浙政办发【2014】25号)之规定,本机关拟对你作出如下行政处罚:一、责令当事人限期改正在诸暨市马剑镇栗金村金家山自然村处非法占用940.44平方米耕地建道路及景观设施,破坏种植条件的行为;二、责令当事人退还在诸暨市马剑镇栗金村金家山自然村处非法占用的940.44平方米土地,限期拆除在该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并恢复土地原状;三、对非法占用940.44平方米耕地,破坏种植条件的行为,处以每平方米70元的罚款,计人民币65830.8元。
一、责令当事人限期改正在诸暨市马剑镇栗金村金家山自然村处非法占用940.44平方米耕地建道路和景观设施、破坏种植条件的行为;二、责令当事人退还在诸暨市马剑镇栗金村金家山自然村处非法占用的940.44平方米土地,限期拆除在该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并恢复土地原状;三、对非法占用940.44平方米耕地、破坏种植条件的行为,处以每平方米70元的罚款,计人民币65830.8元。
65830.80元
诸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04-2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