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又见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邵长旭 | 注册资本:5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20214MA1X1Q1CXQ | 所属地区:江苏省 |
| 企业地址:无锡市新吴区震泽路18号国家软件园天秤座3-1商铺1楼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2-03-07
(2021)沪0104民初32376号
特许经营合同纠纷
无锡又见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毛**,裕悦餐饮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
2
2022-03-03
(2021)沪0104民初32376号
特许经营合同纠纷
无锡又见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毛**,裕悦餐饮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
3
2022-03-03
(2021)沪0104民初32376号
特许经营合同纠纷
无锡又见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裕悦餐饮管理(上海)有限公司,x**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锡新市监处罚﹝2024﹞06第48号
2024年6月5日,我局执法人员至当事人经营场所现场检查,店内正常从事经营活动,正门口停放一楼面包车,工作人员正在搬运菜品,现场打开车门,发现装有2个汤桶,汤桶无盖用保鲜膜覆盖,另放置有九个盛满菜肴的方型不锈钢大餐盒,准备外出配送,经询问现场工作人员,配送地点为新吴区新安街道净湖社区智慧餐厅,现场提供6月5日新安街道净湖社区智慧餐厅午餐菜单与车内菜肴一致,现场未能提供集体配餐单位许可资质,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
罚款金额50,000元;没收违法所得6,628.61元;行政处罚种类: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50000.00元
无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无锡市新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7-05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5-07-04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无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无锡市新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