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南县旺通运输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孙永芹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713270523504757 | 所属地区:山东省 |
| 企业地址:山东省临沂市莒南县岚兖路北南环路578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2-10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山东中拓物流有限公司
李**,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沂中心支公司,莒南县旺通运输有限公司
曲阜市人民法院
2
2020-07-29
(2020)苏07民终975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莒南县旺通运输有限公司
南京医药(淮安)天颐有限公司
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
3
2020-06-23
(2020)苏07民终1766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莒南县旺通运输有限公司
何**,汲**,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市分公司
江苏省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
4
2019-11-25
(2019)苏0723民初6736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何**
莒南县旺通运输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市分公司,汲**
灌云县人民法院
5
2019-11-25
(2019)0723民初6736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何**
汲**,莒南县旺通运输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市分公司
灌云县人民法院
6
2019-10-23
(2019)苏0723民初6450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南京医药(淮安)天颐有限公司
莒南县旺通运输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市分公司,汲**
灌云县人民法院
7
2019-10-23
(2019)苏0723民初6450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南京医药(淮安)天颐有限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分公司,汲**,莒南县旺通运输有限公司
江苏省连云港市灌云县人民法院
8
2019-09-05
(2019)苏0583民初5486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邓**
刘*,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市分公司,莒南县旺通运输有限公司
昆山市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16-05-28
(2015)云民初字第3610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原告赵秀梅、刘中良
莒南县旺通运输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法院
2
2016-01-27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赵秀梅、刘中良
莒南县旺通运输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2-02-16
2021-12-04
(2021)鲁1327民初6137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滕**与曹**、莒南县旺通运输有限公司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2163040.64元
民事案件
2
2021-03-07
2021-02-25
(2020)苏07民终975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莒南县旺通运输有限公司与南京医药(淮安)天颐有限公司、汲**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3
2020-09-18
2019-12-04
(2019)苏0723民初6450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南京医药(淮安)天颐有限公司与汲**、莒南县旺通运输有限公司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201719.22元
民事案件
4
2020-08-24
2020-08-03
(2020)苏07民终1766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莒南县旺通运输有限公司与何**、汲明远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5
2020-02-29
2019-12-16
(2019)苏0723民初6736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6736何**与汲**、莒南县旺通运输有限公司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249624.85元
民事案件
6
2019-12-30
2019-12-19
(2019)苏05民终11022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市分公司与邓**、刘*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7
2016-07-04
2016-07-04
(2016)苏0830民初2733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顾*与王**、莒南县旺通运输有限公司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371329202401310
2024年07月16日 23时48分,莒南县旺通运输有限公司车辆鲁Q3M426(黄色)经过G233(双向)K1284超限检测技术监控设施的G233(双向)K1284超限检测技术监控设施时,方向由西向东,经公路超限运输动态监测设备称重检测发现,该车为2轴货车,最大荷载限值18000KG,检测时车货总质量23676KG,超过限定标准5676KG,动态监测设施可变情报板提示该车超限运输,动态磅显示该车重量超重5676KG,超限率31.53%。违法行为通知书送达后,当事人自愿放弃了陈述和申辩的权力,经调查认定,当事人莒南县旺通运输有限公司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车货总质量超限)。根据《山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鲁交发【2024】4号文件规定,违法程度较轻。主要证据:非现场执法系统车辆监测信息表、视频资料。
罚款壹仟伍佰元整
1500.00元
临沭县交通运输局
2024-11-29
2
皖宜交罚﹝2024﹞6000030号
莒南县旺通运输有限公司违法在公路上超限行驶案(车船号:黄鲁Q3M426)
罚款肆仟元整
4000.00元
安庆市交通运输局
2024-04-1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