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和县陇泽水务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王海峰 | 注册资本:5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621225710287325U | 所属地区:甘肃省 |
| 企业地址:甘肃省陇南市西和县汉源镇建设街21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2-09-14
(2022)甘1225民初1229号
合同纠纷
西和县陇泽水务有限公司
西和县成功补习学校
西和县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西环罚字﹝2023﹞1号
西和县陇泽水务有限公司西和污水处理厂不规范操作自动监控设备,出水在线监测总氮数采仪采样管被拔出并插入外置玻璃定容瓶中,造成在线总氮数据传输失真。
西和县陇泽水务有限公司西和污水处理厂不规范操作自动监控设备,出水在线监测总氮数采仪采样管被拔出并插入外置玻璃定容瓶中,造成在线总氮数据传输失真。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九条:“禁止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私设暗管,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三款:违反“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私设暗管,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的决定。通过使用《甘肃省自由裁量辅助决策系统》,综合该公司违法情节及危害后果,陇南市生态环境局西和分局决定给西和县陇泽水务有限公司西和污水处理厂处罚款人民币拾万元整。
100000.00元
陇南市生态环境局西和分局
2023-05-1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