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梅河口市益龙烟花爆竹有限责任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2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张葳注册资本:10.000000万
统一信用代码:912205816733496968所属地区:吉林省
企业地址:吉林省梅河口市海龙镇革命街1委四组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梅市监行处罚字﹝2025﹞8号
当事人销售的竹福中国红30型(爆竹类)(生产日期/批号:2024-07-02)经吉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检验,燃放性能不符合GB10631-2013要求,依据《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4年版)》,判定为不合格。属于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和要求的工业产品行为。
办案机构建议对当事人做出如下处罚:1、责令当事人停止销售不合格产品,没收不合格竹福中国红30型(爆竹类)(生产日期/批号:2024-07-02)77盘;2、处货值金额(2,280元)1倍罚款,处罚人民币2,280元;3、没收违法所得181.2元人民币;罚没合计:人民币2,461.2元,上缴国库。
2280.00元
梅河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3-12
2
梅市监行处罚字﹝2024﹞18号
经调查,当事人于2023年8月到生产企业---上栗县国生出口花炮厂订购了精品啄木鸟(爆竹类),生产企业根据当事人要求分批送货,货到付款,现金结算。2023年12月29日当事人收到了抽样批次精品啄木鸟(爆竹类)28件(12挂/件),购进价格5.5元/挂。除备样封存6挂,剩余的330挂以8元/挂的价格于2023年春节前全部售出。当事人购进抽检批次的产品时查验了生产企业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及《检验报告》,履行了查验义务。截止案发,抽检批次的商品(除备样外)全部售出,货值金额2,688元,违法所得825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产品,下同)货值金额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之规定,鉴于当事人销售的精品啄木鸟(爆竹类)货值金额2,688元,违法所得825元。依据《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86分则:违法程度:较轻;判断标准:生产产品货值金额5万元以下或销售产品货值金额2万元以下的;处罚标准: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1倍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办案机构建议对当事人作出如下处罚:1、责令当事人停止销售不合格产品;2、没收精品啄木鸟(爆竹类)6挂;3、处货值金额(2,688元)1倍罚款,处罚人民币2,688元;4、没收违法所得825元;罚没合计:人民币3,513元整,上缴国库。
2688.00元
梅河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3-1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