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源市龙山区菊月阁百货经销处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齐倞一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220402MABTBKJF19 | 所属地区:吉林省 |
| 企业地址:辽源市龙山区房开8702-101(多寿路小学东侧)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辽市监经稽处罚[2023]4号
本局认为,当事人在未取得“”注册商标注册人许可或者授权的情况下,擅自销售带有“”注册商标标识商品的行为,构成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违法行为。
当事人改变经营场所未及时办理场所变更登记的行为,属于擅自变更登记事项未办理变更登记的违法行为。
经查,当事人于2022年3月15日开始在辽源市高新区东北袜业园区A4号楼213室从事袜品销售业务,销售模式为线上销售,在“拼多多”网络平台上开设有2个店铺,店铺名称为“国潮棉袜网络”和“鸿途棉袜精品袜业店”。2023年3月5日,当事人从一流动商贩手中购进带有“”标识的袜子5700双袜子,袜子进货价格为0.5元/双,共花费2850元。当事人不能提供商贩的资质、联系方式等信息,也无法提供进货发票及相关进货凭证。当事人购进上述袜子后开始通过其网络店铺“国潮棉袜网络”和“鸿途棉袜精品袜业店”进行销售,销售价格为0.719元/双(14.38元/20双),货值金额为4098.3元。当事人为了提高销量,增加人气,对部分袜子采取降价销售模式。经查看当事人网络店铺销售系统,截至被我局查处时,当事人共销售侵权袜子50双,获利10.95元,剩余5650双。经斐乐体育有限公司代理人北京荣途商务咨询有限公司专业打假人员王敬雅现场鉴定,带有“”标识的5650双袜子为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执法人员现场对侵权的5650袜子采取了扣押行政强制措施,由当事人、执法人员共同在封条上签字确认。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对当事人上述行为责令其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决定作出行政处罚如下:1.没收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袜子5650双;2.罚款4500元。
4500.00元
辽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6-09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5-07-01
个体户未按规定公示年报
辽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山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