岷县茶埠百货零售部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贾宏伟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621126MA73Y07P7U | 所属地区:甘肃省 |
| 企业地址:甘肃省定西市岷县茶埠镇阳坡村53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岷)市监罚〔2024〕81号
2024年3月13日,我所在接到甘肃省市场监管投诉举报平台编号:16211260020240310093267514的投诉单后,执法人员立即前往岷县茶埠镇阳坡村53号岷县茶埠百货零售部经依法出示执法证件后进行了现场检查,检查发现当事人摆放在其经营场所内北侧下层货架上销售的“双汇”牌香辣香肠(净含量:32g,保质期:90天)一箱,内有不同生产日期的同种规格“双汇”牌香辣香肠共56根,其中生产日期为2023年8月30日1根,已超过保质期,其余生产日期均为2024年1月24日,未超过保质期。检查时上述食品均与其他合格食品在货架上混同摆放销售。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十)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四)项的规定,经报县局分管领导同意,现场对上述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进行了扣押的行政强制措施。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的规定,经报县局分管领导同意,本局于当日决定立案调查。
1.对岷县茶埠百货零售部进行了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2.对岷县茶埠百货零售部你单位处以 20000 元罚款;
3.没收违法所得 1元。
以上处罚内容共计叁项,罚没款合计20001元,大写贰万零壹元整。
20000.00元
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4-1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