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景前新能源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郭润华 | 注册资本:3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60502MA380PRH93 | 所属地区:江西省 |
| 企业地址: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袁河经济开发区景源路516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余市监处罚〔2026〕36号
经调查核实:新余市景前新能源有限公司在使用的2条装卸用金属软管(型号:DN50*5000、DN40*5000)未定期做耐压试验,不符合压力容器(移动式)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R0005-2011)6.3装卸用管应当符合以下要求:(6)充装单位或者使用单位对装卸用管必须每半年进行1次耐压试验,试验压力为装卸用管公称压力的1.5倍,试验结果要有记录和试验人员的签字。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相关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构成使用未经定期检验的装卸用金属软管行为。
当事人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第三款的规定,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第一项“违反本法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停止使用有关特种设备,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一)使用未取得许可生产,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或者国家明令淘汰、已经报废的特种设备的”规定,建议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以下行政处罚: 罚款32000元。
32000.00元
新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1-2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