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嘉丰棉业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仲军 | 注册资本:3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6501007545589247 | 所属地区:新疆 |
| 企业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六道湾路12号40栋2层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6-16
(2025)粤0106民初40443号
买卖合同纠纷
中国国投国际贸易广州有限公司
新疆嘉丰棉业有限公司,五家渠嘉纺棉业有限公司,上海嘉富广丰置业有限公司,王**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2
2026-06-16
(2025)粤0106民初40453号
买卖合同纠纷
中国国投国际贸易广州有限公司
新疆嘉丰棉业有限公司,新疆鹏飞棉业有限公司,五家渠七纺棉业有限公司,上海嘉富广丰置业有限公司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3
2025-10-27
(2025)新0105民初8396号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沙雅县国有资产营运公司
新疆嘉丰棉业有限公司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人民法院
4
2025-09-18
(2025)新0105民初805号
劳动争议、人事争议
薛**
乌鲁木齐市奥信凯商贸有限公司,乌鲁木齐佳立达物流有限公司,新疆嘉丰棉业有限公司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人民法院
5
2025-08-13
(2025)新0105民初805号
劳动争议、人事争议
薛**
乌鲁木齐市奥信凯商贸有限公司,乌鲁木齐佳立达物流有限公司,新疆嘉丰棉业有限公司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人民法院
6
2025-07-15
(2025)新0105民初805号
劳动争议、人事争议
薛**
乌鲁木齐佳立达物流有限公司,新疆嘉丰棉业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奥信凯商贸有限公司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人民法院
7
2025-06-30
(2025)新0105民初805号
劳动争议、人事争议
薛**
乌鲁木齐市奥信凯商贸有限公司,新疆嘉丰棉业有限公司,乌鲁木齐佳立达物流有限公司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人民法院
8
2025-06-19
(2025)新0105民初805号
劳动争议、人事争议
薛**
新疆嘉丰棉业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奥信凯商贸有限公司,乌鲁木齐佳立达物流有限公司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人民法院
9
2025-05-26
(2025)新0105民初805号
劳动争议、人事争议
薛**
乌鲁木齐佳立达物流有限公司,新疆嘉丰棉业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奥信凯商贸有限公司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人民法院
10
2025-05-13
(2025)新0105民初805号
劳动争议、人事争议
薛**
乌鲁木齐市奥信凯商贸有限公司,乌鲁木齐佳立达物流有限公司,新疆嘉丰棉业有限公司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5-08-01
(2025)新0105民初805号
劳动争议纠纷
薛**
乌鲁木齐佳立达物流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人民法院
2
2021-11-30
(2021)新0105民初2568号
委托合同纠纷
新疆嘉丰棉业有限公司
张**,夏**,鹰潭市博文货物运输部
裁判文书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人民法院
3
2021-08-22
民间借贷纠纷
新疆嘉丰棉业有限公司
夏云宏,张卫华,鹰潭市博文货物运输部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人民法院
4
2015-11-07
申请公示催告
新疆嘉丰棉业有限公司
公示催告
咸宁市咸安区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3-08-15
2023-07-28
(2023)兵0103执516号
买卖合同纠纷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棉麻有限责任公司与新疆嘉丰棉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2
2021-12-30
2021-10-29
(2021)兵0103财保206号
财产保全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棉麻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嘉丰棉业有限公司非诉财产保全审查非诉保全审查裁定书
非诉保全审查案件
3
2021-12-21
2021-11-12
(2021)新0105民初2568号
委托合同纠纷
新疆嘉丰棉业有限公司、张**等委托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5025900.00元
民事案件
4
2020-12-31
2020-12-27
(2020)新0105执831号之一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新疆嘉丰棉业有限公司与宏太(中国)有限公司、吴**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5
2020-10-10
2020-09-05
(2020)新0105财保148号
其它类型纠纷
新疆嘉丰棉业有限公司与石河子华禹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其他民事裁定书
1090000.00元
非诉保全审查案件
6
2020-10-10
2020-09-05
(2020)新0105财保147号
新疆嘉丰棉业有限公司与石河子华禹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其他民事裁定书
2180000.00元
民事案件
7
2020-10-10
2020-09-03
(2020)新0105财保146号
新疆嘉丰棉业有限公司与石河子华禹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其他民事裁定书
2180000.00元
民事案件
8
2020-03-29
2020-03-04
(2019)新0105民初5481号
买卖合同纠纷
新疆嘉丰棉业有限公司与宏太(中国)有限公司、吴**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2668278.75元
民事案件
9
2019-06-10
2018-12-04
(2017)新2901民初4943号
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
新疆嘉丰棉业有限公司与阿克苏市长友货运有限责任公司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42500.00元
民事案件
10
2017-11-24
2017-10-28
(2017)新29民终1187号
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
新疆嘉丰棉业有限公司与阿克苏市长友货运有限责任公司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乌税稽罚〔2026〕88号
(一)增值税及附加税费
1.你单位2018年~2019年,与开票方未发生真实业务,存在资金回流及大额交易未付款情况,取得鹰潭利晨物流有限公司等12家公司虚开的运输费增值税专用发票397份,金额合计35,778,235.38元,税额合计3,676,747.17元,价税合计39,454,982.55元,已认证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其中2018年3,358,766.09元,2019年317,981.08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34号发布 第691号修订)第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法字〔1993〕38号发布 财政部令第65号修订)第十九条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征补税款问题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12〕33号)第一条之规定,你单位取得上述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对应的进项税额不允许抵扣。
(二)城市维护建设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国发〔1985〕19号)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之规定,你单位生产经营地址为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六道湾路12号40栋2层,适用7%税率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你单位2018年少申报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235,113.63元,2019年少申报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22,258.68元。
进行虚假纳税申报
1970000.00元
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市税务局稽查局
2026-06-2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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