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金声乐振乐器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李才宏 | 注册资本:6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205096902856716 | 所属地区:江苏省 |
| 企业地址:吴江市横扇镇菀坪同安西路北侧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1-04-14
(2021)苏0591民初2200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赵**
许**,苏州金声乐振乐器有限公司,李**
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
2
2021-04-14
(2021)苏0591民初2200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赵**
李**,许**,苏州金声乐振乐器有限公司
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
3
2021-04-06
(2021)苏0591民初2200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赵**
苏州金声乐振乐器有限公司,李**,许**
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
4
2021-04-06
(2021)苏0591民初2200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赵**
李**,许**,苏州金声乐振乐器有限公司
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
5
2021-03-31
(2021)苏0509民初1606号
公司解散纠纷
x**
苏州金声乐振乐器有限公司
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
6
2021-03-31
(2021)苏0509民初1606号
公司解散纠纷
顾**
苏州金声乐振乐器有限公司
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
7
2020-05-18
(2019)苏0508民初9678号
民间借贷纠纷
许**
李**,苏州金声乐振乐器有限公司
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
8
2020-04-15
(2020)苏0506民初1262号
借款合同纠纷
苏州市吴中区广融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苏州金声乐振乐器有限公司,李**
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
9
2020-01-17
(2019)苏0508民初9678号
民间借贷纠纷
许**
李**,苏州金声乐振乐器有限公司
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
10
2019-12-11
(2019)苏0591民初11688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李**,章**,叶*,程**,于**,苏州金声乐振乐器有限公司,许**
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1-06-18
2021-05-08
(2021)苏0591民初2200号
债权转让合同纠纷
赵**与李**、许**等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358532.72元
民事案件
2
2021-05-28
2021-03-25
(2021)苏0509民初1606号
公司解散纠纷
1606顾**与苏州金声乐振乐器有限公司公司解散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3
2020-12-31
2020-05-25
(2020)苏0506执2243号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苏州市吴中区城南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苏州金声乐振乐器有限公司、潘忠发、李才宏借款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183615.00元
执行案件
4
2020-12-02
2020-07-10
(2020)苏0506执2842号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苏州市吴中区广融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苏州金声乐振乐器有限公司、李才宏借款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3507147.40元
执行案件
5
2020-12-01
2020-11-18
(2020)苏0591执836号之二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与李**、许**、苏州金声乐振乐器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6
2020-09-01
2020-04-30
(2020)苏0506民初1262号
借款合同纠纷
1262苏州市吴中区广融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苏州金声乐振乐器有限公司、李**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5471299.50元
民事案件
7
2020-08-12
2020-07-20
(2020)苏0591执837号之一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与李**、许**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8
2020-07-24
2020-06-02
(2020)苏0509破申77号
徐**与苏州金声乐振乐器有限公司破产民事裁定书
强制清算与破产案件
9
2020-03-06
2019-12-24
(2019)苏0591民初11682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11682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与李**、许**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653613.39元
民事案件
10
2020-03-06
2019-12-24
(2019)苏0591民初11688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11688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与李**、许**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882406.99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吴市监处罚〔2025〕DX00547号
这一行为构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所指之行为。
吊销许可证件
-元
苏州市吴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6-24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5-01-08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
苏州市吴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
2024-07-05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苏州市吴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3
2023-07-04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苏州市吴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4
2022-07-06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苏州市吴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5
2021-07-05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苏州市吴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6
2020-07-06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苏州市吴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