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全本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祝世昭 | 注册资本:2000.000000万 |
| 统一信用代码:91500243MAABPRLQ1A | 所属地区:重庆市 |
| 企业地址:重庆市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汉葭街道鱼塘社区2组城东路37号第一层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渝)建罚﹝2023﹞第0038号
土石方作业未落实裸土覆盖造成大气污染
处罚款5.5万元
55000.00元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3-08-20
2
渝南岸环执罚﹝2023﹞29号
2023年5月7日,我队联合经开区生态环境建管局对苦溪河入河排污口进行巡查,发现含泥沙水排放,随即开展溯源排查。我队执法人员对位于重庆市南岸区开拓路(重庆渝海食品有限公司)旁的,由重庆全本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作为劳务分包的,重庆轨道交通6号线东延工程土建1标始发井项目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项目正在进行土石方外运和场地冲洗作业,废水排入市政雨水管网。南岸区生态环境监测站监测人员在该项目三级沉淀池旁的雨水井处及龙门吊下的雨水井处进行了取样监测,结果显示悬浮物浓度分别为3.33×102mg/L和2.14×103mg/L,分别超过《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悬浮物一级排放标准限值3.757倍和29.571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二)项之规定:“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二)超过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水污染物的;”
100000.00元
重庆市南岸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23-07-26
3
(南)应急罚﹝2023﹞事故007号
2023年3月22日,重庆全本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承包的重庆东站~百乐园站围护结构工程在作业过程中,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不到位,未采取有效的技术和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李成均违规作业的事故隐患,最终导致该起高处坠落事故发生,造成李成均(身份证号:510224********4678)死亡,对此事故负有责任。
罚款48万元
480000.00元
重庆市南岸区应急管理局
2023-06-2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