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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丽市宝芳页岩砖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3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杨兴超注册资本:8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533102MA6K7T3106所属地区:云南省
企业地址:云南省德宏州瑞丽市勐秀乡南京里村公所岗雷村7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德环罚﹝2026﹞3-02号
2025年10月22日德宏州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該公司进行检查,发现該公司实施了“未保证自动监测设备正常运行”的环境违法行为:1.现场检查时,对自动监测NO示值误差考核,标气浓度为271MG/M³,300S后分析仪显示为289.77MG/M³,数采仪显示为286.75MG/M3,查询分析仪校准设置,量程设置为NOX量程0-500MG/M³,标气设置为NO标气,上传平台NOX数据为NO数据,未设置转换系数1.53将NO转化为NOX。2.2025年10月22日现场开展手工监测,从10时51分至12时12分共开展6组气态污染物监测,SO2平均值为25MG/M³,比对同时段自动监测设备中二氧化硫数据,SO2平均值为64.75MG/M³,结对误差为-39.75,超过《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检测技术规范》(HJ 75-2017)允许的绝对误差±17MG/M³的规定。
对該公司实施的“未保证自动监测设备正常运行”的环境违法行为,处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的罚款。
20000.00元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
2026-02-14
2
﹝瑞﹞应急罚﹝2025﹞2号
2025年4月1日,德宏州应急管理局将瑞丽市宝芳页岩砖有限公司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移交瑞丽市应急管理局办理。经查:瑞丽市宝芳页岩矿有限公司未按照批准的《瑞丽市宝芳页岩矿有限公司瑞丽市勐秀乡干吕砖瓦用砂岩矿12万T/A露天采矿工程安全设施设计》进行施工。《瑞丽市宝芳页岩矿有限公司瑞丽市勐秀乡干吕砖瓦用砂岩矿12万T/A露天采矿工程安全设施设计》中规定“边坡台阶高度为8M”,经德宏州应急管理局现场检查“采场北部边坡台阶高度超40M”,与批准的《瑞丽市宝芳页岩矿有限公司瑞丽市勐秀乡干吕砖瓦用砂岩矿12万T/A露天采矿工程安全设施设计》不符。以上事实由《瑞丽市宝芳页岩矿有限公司瑞丽市勐秀乡干吕砖瓦用砂岩矿12万T/A露天采矿工程安全设施设计》、《瑞丽市宝芳页岩矿有限公司瑞丽市勐秀乡干吕砖瓦用砂岩矿12万T/A露天采矿工程安全设施设计》设计剖面图、德宏州应急管理局现场检查记录及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当事人询问笔录等证据证实。以上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
罚款10万元人民币
100000.00元
瑞丽市应急管理局
2025-04-24
3
﹝瑞﹞应急罚﹝2024﹞10号
2024年6月19日,瑞丽市应急管理局对瑞丽市宝芳页岩砖有限公司瑞丽市勐秀乡干吕砖瓦用页岩矿开展了监督检查,并作出责令限期整改[(瑞)应急责改【2024】16号]的决定,责令限期整改。瑞丽市应急管理局于2024年11月1日对瑞丽市宝芳页岩砖有限公司瑞丽市勐秀乡干吕砖瓦用砂岩矿进行复查,发现该公司逾期未整改完成。
罚款10000元(壹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10000.00元
瑞丽市应急管理局
2024-11-2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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