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恒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夏雷 | 注册资本:10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620100MA72L73E9M | 所属地区:甘肃省 |
| 企业地址: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南滨河中路2008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7-04
(2025)甘0103民初5920号
承揽合同纠纷
群升集团有限公司
兰州恒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兰州市七里河区人民法院
2
2024-08-06
(2024)甘0103民初5034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陕西金泽交通设施工程有限公司
兰州恒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兰州市七里河区人民法院
3
2024-03-12
(2024)甘01民终450号
劳动争议
柳**
兰州恒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保利(甘肃)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4
2023-08-22
(2023)甘0103民初402号
劳动争议
柳**
兰州恒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保利(甘肃)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兰州市七里河区人民法院
5
2023-08-10
(2023)甘0103民初3943号
债权转让合同纠纷
四川天府合众科技有限公司
兰州恒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兰州市七里河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兰规罚决﹝2025﹞第001号
兰州恒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保利天宸湾小区违法加建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之规定予以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之规定,我局对你(单位)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限期改正,将1#-5#住宅楼楼顶违法加建部分封闭原有屋面板上的后开洞口,使屋面加建部分成为不具备任何建筑使用功能的类结构空腔。改正完成后符合消防安全的类结构空腔。2.没收改正完成后的违法加建部分,并处工程造价10%的罚款,即216197元。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本行政处罚决定的履行期限为2025年5月18日以前,到兰州市非税罚没指定银行缴纳罚款。逾期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本决定送达当事人,即发生法律效力。你(单位)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上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六个月内直接向七里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行政处罚决定的,我局将依法申请七里河区人民政府强制执行。
216197.00元
兰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5-04-1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