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指北针实业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张术兰 | 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 |
| 统一信用代码:91500101MABXF3EJ1R | 所属地区:重庆市 |
| 企业地址:重庆市万州区小周镇马道村3组156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11-15
(2024)渝0229民初1116号
买卖合同纠纷
重庆指北针实业有限公司
重庆元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城口县人民法院
2
2024-10-31
(2024)渝0103民初17377号
买卖合同纠纷
重庆指北针实业有限公司
杨**,重庆渝联信建设有限公司
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
3
2024-09-18
(2024)渝0229民初1116号
买卖合同纠纷
重庆指北针实业有限公司
重庆元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城口县人民法院
4
2024-08-22
(2024)渝0103民初17377号
买卖合同纠纷
重庆指北针实业有限公司
杨**,重庆渝联信建设有限公司
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
5
2024-06-12
(2024)渝0229民初1116号
买卖合同纠纷
重庆指北针实业有限公司
重庆元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城口县人民法院
6
2024-03-28
(2024)渝0101民初1863号
买卖合同纠纷
重庆指北针实业有限公司
重庆元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4-09-13
(2024)渝0103民初17377号
买卖合同纠纷
重庆指北针实业有限公司
重庆渝联信建设有限公司,杨**,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5-01-23
2024-12-13
(2024)渝0103民初17377号
买卖合同纠纷
重庆某实业有限公司与重庆某建设有限公司,杨**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渝万州市监处罚〔2025〕720号
经查明:当事人成立于2022年08月12日,持有有效《营业执照》,核定在重庆市万州区小周镇马道村3组156号从事隔热和隔音材料生产销售活动。
2025年07月14日,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重庆指北针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挤塑聚苯板进行监督抽查,产品名称:挤塑聚苯板,规格型号:1800×600×45(mm),抽样数量:5m2,抽样基数:1800m2,生产日期/批号:2025.04.25,并委托招商局检测认证(重庆)有限公司检验该抽检的产品。2025年09月02日,招商局检测认证(重庆)有限公司出具了《检验报告》(报告编号:2025-JDCJC070245),检验结论:经检验,燃烧性能、压缩强度、绝热性能项目不符合GB/T10801.2-2018标准要求,依据《绝热用聚苯乙烯泡沫塑料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5年版)》,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2025年09月22日,本局接收到上述规格为1800×600×45(mm)的挤塑聚苯板检验不合格的线索移交,2025年09月22日,本局执法人员向当事人送达了《检验报告》(报告编号:2025-JDCJC070245),《重庆市万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检验结果告知书》【(万州)市监检告字﹝2025﹞熊-002号】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通知书(渝市监抽字(2025)2304238号),告知了检测结果,对当事人生产场所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场发现与抽检产品同批次的挤塑聚苯板1795m2,经询问现场负责人张大华,该批次不合格的挤塑聚苯板自生产后未对外进行销售。
上述不合格的挤塑聚苯板,未流经市场,抽检样品为无偿提供,因此无违法所得,该批次挤塑聚苯板销售单价为7元/m2,数量为1800m2,涉案货值金额为12600元(7元×1800m2=12600元)。
1、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亿伍仟壹佰贰拾万元整(¥151,200,000.00);2、没收违法财物包括没收挤塑聚苯板(规格:1800×600×45(mm),生产日期:2025年04月25日)1795m2 。
151200000.00元
重庆市万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1-2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