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前县鹏程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闫之鹏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109270533925386 | 所属地区:河南省 |
| 企业地址:河南省台前县马楼镇建设路北段路东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3-07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山东聚晟达货运有限公司
濮阳市张安运输有限公司,台前县鹏程汽车运输有限公司,陈**,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濮阳县支公司,新疆前海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滕州市人民法院
2
2024-07-10
(2024)鲁0403民初1587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骈**,刘*,许**
濮阳市张安运输有限公司,宿迁巨联物流有限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濮阳分公司,台前县鹏程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孙**,陈**,新疆前海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许**,许**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3
2024-07-09
(2024)鲁0403民初1587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骈**,刘*,许**
许**,陈**,台前县鹏程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孙**,许**,新疆前海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濮阳市张安运输有限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濮阳分公司,宿迁巨联物流有限公司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4
2024-04-26
(2024)鲁0403民初1587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许**,骈**,刘*
台前县鹏程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许**,孙**,许**,新疆前海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濮阳市张安运输有限公司,陈**,宿迁巨联物流有限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濮阳分公司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5
2024-04-18
(2024)鲁0403民初1587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许**,骈**,刘*
台前县鹏程汽车运输有限公司,陈**,许**,孙**,宿迁巨联物流有限公司,新疆前海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濮阳市张安运输有限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濮阳分公司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6
2024-03-26
(2024)鲁0403民初1587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骈**,许**,刘*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濮阳分公司,陈**,新疆前海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台前县鹏程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孙**,宿迁巨联物流有限公司,许**,濮阳市张安运输有限公司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7
2023-08-23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郭**
台前县鹏程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滑县人民法院
8
2021-10-15
(2021)赣0981民初5294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陈*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台前县鹏程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杨**
宜春市丰城市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4-05-23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骈**
台前县鹏程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许祥林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1-12-25
2021-11-25
(2021)赣0981民初5294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陈*、杨**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876192.37元
民事案件
2
2021-12-17
2021-09-26
(2021)鲁1521执2089号
借款合同纠纷
山东阳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寿张支行、闫**等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100000.00元
执行案件
3
2019-07-01
2019-06-21
(2019)皖1222民初5614号
追偿权纠纷
王**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濮阳市分公司追偿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4
2018-10-19
2018-09-27
(2018)苏0804民初4360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台前县鹏程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杨**与赵*、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宿迁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6950.00元
民事案件
5
2018-05-15
2018-01-23
(2018)豫0926民初129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周**与丁**、台前县鹏程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6
2017-09-22
2017-09-04
(2017)鲁1521民初1068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袁**与杨**、台前县鹏程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56570.99元
民事案件
7
2015-07-08
2015-07-08
(2015)东民初字第624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原告邢**与被告胡**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66210.00元
民事案件
8
2015-03-27
2015-03-27
(2015)曹民初字第1052-2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陈**与辛**、台前县鹏程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民事诉讼保全裁定书
民事案件
9
2015-03-26
2015-03-26
(2015)曹民初字第1052-1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陈**与辛**、台前县鹏程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申请保全案件民事诉讼保全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370830202400305
2024年05月24日 23时40分,豫JA9136(黄色)载货行驶至汶上县次邱治超点S244(双向)K3超限检测技术监控设施时,经治超动态称重检测设备检测该车涉嫌超限运输,电子情报板告知车辆驾驶人涉嫌超限运输应主动到汶上县超限检测站消除违法状态、接受调查处理,但驾驶员未当场到指定地点接受调查处理。检测数据显示该车为4轴车型,《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该车车货总质量限重31.000吨 ,实际车货总质量34.650 吨,超限3.650 吨,超限11.77%。汶上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执法人员于洪奎****、颜建军****对豫JA9136(黄色)、进行调查,车属台前县鹏程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车货总质量超限),超限3.650吨。以上事实有非现场检测单、询问笔录等证据证实。在作出本行政处罚决定前,本机关于2024-06-03向台前县鹏程汽车运输有限公司送达了违法行为通知书,告知了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和依法享有的权利。台前县鹏程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受委托人艾延刚明确放弃了陈述、申辩的权利,请求现在就作出处罚决定。
罚款壹仟伍佰元整
1500.00元
汶上县交通运输局
2024-06-03
2
J370829202400323
2024年4月26日15时00分,嘉祥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黄海如、范兴瑞在嘉祥县共建路西杜线老僧堂村对王如江驾驶的(黄牌)豫JA6580、豫JP295挂货车进行道路运输检查,执法人员向驾驶员出示了《行政执法证》。检查中发现:该车运输墙板,所行驶的嘉祥县共建路为限载路,该限载路限载30吨,有限载标志。经过磅得知,该车车货总质量为43.62吨,超限45.4%。以上事实有交通执法现场录像、交通执法现场笔录、过磅单等证据证实。处罚前已口头告知违法行为人拟作出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告知违法行为人依法享有陈述权和申辩权。当事人放弃了陈述申辩的权利。
罚款壹仟元整
1000.00元
嘉祥县交通运输局
2024-04-27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5-07-04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濮阳市台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
2024-07-05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濮阳市台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