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皇冠制罐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John Michael Rost | 注册资本:16037.128033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51200057759726X5 | 所属地区:四川省 |
| 企业地址: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外环路西二段708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17-11-29
2017-08-24
(2017)川2002民初2602号
劳动争议
刘*与资阳皇冠制罐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2
2017-11-17
2017-10-20
(2017)川20民终746号
劳动争议
刘*与资阳皇冠制罐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二审裁定书
民事案件
3
2014-10-16
2014-10-16
(2014)贡井民二初字第443号
承揽合同纠纷
原告自贡市佳华木业有限公司诉被告资阳皇冠制罐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案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资)应急罚﹝2024﹞支034号
2024年9月4日执法检查发现公司1、生产车间1号烘干炉多处天然气管道压力表未定期校验;危险化学品库房、配电室配备的干粉灭火器已超期未维修(维修日期为2024年7月2日)。2、乙醇储存场所未设置乙醇专用检测报警装置,未设置人体导除静电装置。
2024年9月4日执法检查发现公司1、生产车间1号烘干炉多处天然气管道压力表未定期校验;危险化学品库房、配电室配备的干粉灭火器已超期未维修(维修日期为2024年7月2日)。2、乙醇储存场所未设置乙醇专用检测报警装置,未设置人体导除静电装置,分别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三)项和第(二)项的规定,决定给予第1项行为罚款人民币3.5万元;第2项行为罚款人民币0.8万元,合并处罚人民币共计4.3万元。
43000.00元
资阳市应急管理局
2024-11-0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